针对教育系统推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管理后存在的编制管理不够精细、调编不够及时、编制和师资配置不够均衡合理等现实问题,禄丰市抓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市管校聘”改革的有利契机,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积极探索教育系统编制配置新模式,在严格按国家标准核定各学校教职工基本编制基础上,采取“基本编制+附加编制+周转编制+预留编制”相结合的办法重新核定各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总额,推动教育系统编制资源实现了精准科学配置。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核定“基本编制”。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以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为基准,按照高中、初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数1:12.5、1:13.5、1:19的比例分别核定。其中,对于学生人数不足200名的乡镇小学以及村完小,教职工基本编制按照班师比1:2的比例核定。城区和乡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幼儿园,基本编制按教职工与幼儿数1:9.5的比例核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以及村完小学前班,教职工基本编制统一按照班师比1:1.5的比例核定。
二是针对城乡办学差异,追加“附加编制”。在严格按师生比、班师比两种方法核定各学校(幼儿园)基本编制基础上,充分考虑城乡办学条件差异、学生规模、国家二孩政策以及办学过程中实际存在的诸如教师脱产进修、产假、支教、农村寄宿制和小规模学校(校点)多、部分学校生源流失但班额不能减少、加强学校党建和纪检工作等因素,以基本编制为基数,对各类学校分别按一定比例追加附加编制。其中:乡镇小学统一追加5%;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的乡镇中学追加10%,500—1000人的追加15%,500人以下的追加20%。附加编制计入各学校核编总量。按照核编方案,全市18所乡镇小学在核定基本编制基础上额外追加了附加编制94名,19所中学在核定基本编制基础上额外追加了附加编制147名。
三是预估学校班额变化,留出“预留编制”。针对实施“一村一幼”入园幼儿数倍增、城区学校生源和班额增加以及新建成学校新生扩招等情形需提前落实教职工编制的,按照适度从紧、盘活存量、集约优先原则提前测算并在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之外预留部分编制,预留编制计入核定编制总量。结合“市管校聘”改革编制总量核定,全市共计为今年9月即将开园招生的市第三幼儿园提前预留编制40名,为乡镇小学“一村一幼”扩招预留编制50名,为龙源实验学校新增6个班额预留编制10名,精准保障了相关学校新学期教师招聘和调配用编需求。
四是盘活各方空编资源,创设“周转编制”。利用事业单位创新挖潜收回的空余编制和从部分生源锐减学校核减收回的编制,设立禄丰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周转编制”专户,专项用于满编学校补充急需专任教师、高学历人才引进以及新建学校或学校扩招编制储备。周转编制不计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总量,实行单列管理、单独统计,由市教体局根据各学校空编情况及教师轮岗交流安置等实际需要统筹研究提出使用方案,经市委编办审核论证后报市委编委审批。在“市管校聘”改革中,全市统筹30名事业编制设立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周转池”,一方面为“市管校聘”改革人员超标学校分流富余人员提供编制保障,同时为教育系统人才专项编制的建立和更大范围内的编制统筹提供了制度保障。
“1+3”核编模式的建立,完善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增加了编制总量,同时有效解决了教育系统人员编制配置不精准、人才引进用编缺乏保障等问题,提升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市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