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顾某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2021年年底因同村人介绍,他购买了2000多元的某品牌复合肥,购买方式是驾驶员直接送货上门。前段时间所购买的复合肥有几包用于自家农作物,用后发现效果不明显,怀疑所购买的复合肥是假的,于是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收到投诉后,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顾某提供的经销商的联系电话,通知负责人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调解。经销商按时参加调解,并提供了复合肥生产厂家的证照和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经销商询问了顾某复合肥的使用情况,表示他所使用的复合肥数量和农作物的面积数量不成正比,复合肥的使用量明显不足。由于顾某对该品牌的复合肥不太信任,坚持要将剩余的复合肥退掉,经销商同意退货。应消费者的要求,经销商补偿顾某580元,用于购买化肥进行追肥,对于调解结果顾某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