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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多措并举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 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作者:花之金   来源:市司法局    点击:[]

为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禄丰市因地制宜,结合市情,多举措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根据省州会议关于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安排部署,禄丰市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市委政法委领导、分管安全维稳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恪尽职责职守,扎扎实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坚持把安保维稳和疫情防控工作一体研究部署、一体推进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强化对“两类人员”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一刻不能松缓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我市进一步监管好“两类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大学习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全市14个司法所组织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同时针对近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难点逐一分析,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

加大教育力度,筑牢底线思维。根据疫情防控和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的工作要求,全市14个司法所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暂停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利用社区矫正对象来所汇报时机强化个别教育,教育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遵纪守法。针对近期表现较差的社区矫正对象增加个别教育次数,一对一修订矫正方案和措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矫正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强化个别教育活动,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和管理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信息化核查。14个司法所每日通过在矫通平台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定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处理、报告。除此之外还通过微信实时定位、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等形式核查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二是严肃报告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按时报告个人生活、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司法所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对象报告情况适时为矫正对象提出意见并进行口头教育。三是强化走访核查。根据对社区矫正对象“一月一走访”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司法所与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加强沟通、交流,通报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台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在村(社区)的活动、表现情况。同时,对重点监管人员坚持入户走访排查增加走访次数,核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工作及思想动态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构建安全防火墙,坚决做到以防万一。四是严把外出审批关。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管理规定,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五是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党的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承诺书。

加大排查力度,维护辖区稳定。为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禄丰市安排值班人员在岗在位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必须时时通过定位平台、微信、电话等形式监管社区矫正对象,随时掌握矫正对象情况,有力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认识大的顺利召开做出了贡献,助推了“平安禄丰”建设。

由于禄丰市加大对“两类人员”监管力度,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到目前为止,在册的243人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作者:禄丰市司法局花之金1363870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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