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禁用专项清查行动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连日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清理行动。

所执法人员走进辖区龙源祥农贸市场、龙城农贸市场、金慧农贸市场、金山农贸市场等7个农贸市场,严格查看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使用情况,逐一向经营户普及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定。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引导其充分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其尽快更换符合条件的照明设备,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对购物的消费者也进行了宣传讲解,让其自觉加入到社会监督的行列中,确保此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

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加大宣传排查力度,强化整治措施,禁用“生鲜灯”,拒绝视觉上的遮瑕,还原食用农产品真实本色,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上一条: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措施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下一条: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宣传贯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