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在全州检察长会议上,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被表扬为“2023年度楚雄州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2名干警获得2023年度楚雄州检察机关“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2023年,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强烈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以扎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忠实履职守护公平正义,从严管党治检锻造检察铁军,在更高层次上争先进、创一流,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
同步创成“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表扬为“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荣获“2022年度楚雄州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继续保留“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荣获楚雄州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银奖
荣获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骏马奖”
1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扬
1名干警入选“省级执法监督工作专家库”专家名单
9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6个单项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表扬
2024年,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着力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在筑牢政治忠诚、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上、强化法律监督、锻造检察铁军上持续发力,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实绩为谱写新时代禄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