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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创建

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入市场监管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

一是撑起民族品牌守护伞,服务少数民族乡镇特色产业发展。依托登记窗口,深挖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特色产品,主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商标知识及地理标志宣传,积极培育民族特色品牌,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撑起营商环境守护伞,释放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红利。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针对全市少数民族的实际,在登记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窗通办”服务,进一步优化少数民族地区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名称核准文字关,杜绝不利于民族团结、不符合社会道德和风俗习惯的字号名称。三是撑起健康安全守护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对农村民俗特色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为各族群众把好饮食安全关。开展疫苗“放心”行动,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点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全市没有发生疫苗安全事件。四是撑起消费权益守护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正当权益。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畅通各族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矛盾纠纷,开展打击食品药品、成品油、价格违法、传销以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一系列执法行动,保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广告和网络消费检查力度,强化对涉嫌违反民族宗教广告领域的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类歧视性言行等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氛围。2023年,禄丰市局被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表扬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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