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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关于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禄丰市第二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

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禄丰市第二批次临时用地报件资料,经我局审查上报,并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禄丰市第二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楚自然资审批〔2024〕10号)批复,现转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禄丰市碧城镇洪流村民委员会温泉第二村民小组、温泉第一村民小组、广通镇大瓦房村民委员会大麦地村民小组、大瓦房村民小组、付鲁地村民小组、甸尾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屯居民小组、村尾居民小组、花红树居民小组、大巷道居民小组、小巷道居民小组、村头居民小组、范家湾居民小组、过路居民小组、花桥河居民小组、小甸尾居民小组、周下居民小组、广通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上居民小组、红旗居民小组、红学地居民小组、几子湾村民委员会凹乌美村民小组、几子湾村民小组、簸米甸村民小组、田心村民小组、七屯村民委员会汉坝场村民小组、清风村民委员会白家村民小组、苍蒲山村民小组、岔路村民小组、东山坡村民小组、段家地村民小组、马家村民小组、马家湾村民小组、钱家坡村民小组、徐家山村民小组、赵家箐村民小组、红梨箐村民小组、赵家屯村民小组、田心村民委员会上沙打村民小组、下沙打村民小组、小横山村民小组、黑井镇法龙村民委员会大练平村民小组、大树桩村民小组、大田村民小组、上法拉村民小组、下法拉村民小组、上龙骨村民小组、上三家村民小组、下龙骨村民小组、青龙村民委员会黄草岭村民小组、青龙下村村民小组、青龙上村第一至四村民小组、瓦雀村第一至三村民小组、细利撒村民小组、中蹬村民小组、三合村民委员会段家坡村民小组、何家山村民小组、三道河第一至三村民小组、沙窝地村民小组、瓦窑头村民小组、武家坟村民小组、小水井村民小组、松平村民委员会横路村民小组、松平上村第二至四村民小组、松平下村第五村民小组、银马村民委员会银马村民小组、银马第一至四村民小组、金山镇科甲村民委员会上石灰坝村民小组、仁兴镇大猪街村民委员会北村村民小组、石花村民小组、冷水塘村民小组、禄丰营村民小组、民族村民小组、仁兴第一至六村民小组、上营村民小组、下营村民小组、上营第一至六村民小组、下营第一至六村民小组、学庄田村民小组、革里村民委员会阿三村第一、二村民小组、饶家村民小组、大革里村民小组、梨园村民小组、绿竹园村民小组、小革里村民小组、果园村民委员会果园第一、二、七村民小组、马鞍村民委员会岔河村民小组、傈树村民小组、马鞍桥第一、二村民小组、西村村民委员会三农第一至三村民小组、西村第一至八村民小组、北村村民小组、妥安乡安乐村民委员会关庄第一、二村民小组、罗么苴王家村民小组、山家村民小组、喜鹊窝村民小组、高家村民委员会冲阱村民小组、高家第六村民小组、岭岗村民委员会火把箐村民小组、岭岗村民小组、辛庄上村村民小组、辛庄下村村民小组、罗申村民委员会梅道庵村民小组、下罗申下村村民小组、妥安村民委员会马店村民小组、三榴地村民小组、杨家村民小组、钟家村民小组、后院村民小组、下岳家村民小组、习纳湾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上普家村民小组、王家村民小组、水井村民小组、下普家村民小组、中村乡阿勒村民委员会白石岩第一、二村民小组、石门砍村民小组、王家户第一、二村民小组、河西村民委员会白塔村民小组、大竹棚村民小组、韩家营村民小组、河脑村民小组、罗斯箐村民小组、茅草房村民小组、三家村民小组、山后村民小组、小磨房村民小组、鲁支村民委员会白草坪村民小组、大鲁支村民小组、大三家村民小组、麻栗树村民小组、坡脚村民小组、中村村民委员会摆衣箐村民小组、翠文第一、二、三村民小组、冷水塘村民小组、桑家湾村民小组、下村第一、二村民小组、小石桥第一、二村民小组、余家村民小组、中村第一、三、四、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计7个乡(镇)29个村(居)民委员会225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15.1243公顷,其中农用地214.8971公顷(耕地67.4086公顷、园地9.6742公顷、林地105.5966公顷、草地4.5538公顷、其他农用地27.6639公顷),建设用地0.2257公顷,未利用地0.0015公顷;以及禄丰市水务局、云南省仁兴饲养场的国有土地2.4809公顷,其中农用地0.7967公顷(耕地0.6016公顷、林地0.181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0公顷),未利用地1.6842公顷;涉及占用耕地68.0102公顷,其中一般耕地18.46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9.5416公顷。综上,共计拟临时占用土地217.6052公顷。作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禄丰市第二批次弃土场、施工条带、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管道埋设临时用地,期限为四年,自批准之日计算。

该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9.5416公顷(其中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037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多划补划永久基本农田0.5042公顷),已编制《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禄丰市第二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包含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占用不可避让性论证分析)。该临时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保护区。

二、涉及生态环境、林草、应急等部门职责的,请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用地使用前,必须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足额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土地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履行土地复垦职责和义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土地复垦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并且通过验收合格后,将土地交还给原土地所有权单位管理使用。

五、本批复仅限办理临时用地有关手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超占,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对擅自突破临时用地批准范围及用途使用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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