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禄丰市“两 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向市人民检察院反映:龙川江黑井段三合村委会红石岩桥附近河道存在围垦河道、占用河道种植甘蔗、玉米、皇竹草等高秆作物、栽种林木果木等问题,并提出维护公益的意见。
龙川江是金沙江一级支流,其发源于南华县沙桥镇天子庙坡东侧以及五街镇,由西向东流经南华、楚雄、禄丰、牟定、元谋共5个县市,17个乡镇,在元谋县江边乡汇入金沙江,干流全长254千米,径流面积9256平方千米。龙川江流域水系发达,旱季和雨季分明,5—10月为雨季,尤以6—8月份最为集中,易产生洪涝灾害。随着龙川江干流区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龙川江开发与保护管理矛盾日益突出。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走访调查查明:近年来有群众在禄丰市黑井段三合村委会红石岩桥附近的龙川江河道围垦河道,种植甘蔗、玉米、皇竹草等高秆作物,栽种林木、向河道内倾倒渣土等建筑垃圾,占用河道问题日益突出,造成对河道、岸线的无序过度开发,给龙川江河道通畅带来不利影响,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河流生态环境,改变河水流向,对紧邻河道的广黑公路、两座桥梁造成安全隐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鉴于该案持续时间长、治理难度大,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送达,以个案办理促进溯源治理。为保证良好的听证效果,4月10日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会,组织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
办案中讲事实、说法理,秉持公开透明、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全面了解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听证员等各方意见,同时让参加人员更直观、深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听证会前,禄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到禄丰市黑井段龙川江河道现场实地查看了公益受损情况,现场分析河道保护管理现状和存在的违法情形。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具体介绍了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参会人员围绕龙川江河道保护、河道管理范围、河道整治难点等相关问题开展了深入分析、讨论,听证员从正确认识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整改问题、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提出的检察建议。行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从依法妥善整改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方面作了发言,凝聚河流保护共识、增强了工作合力。
市政协委员李金顺:“在听证会前看过现场,行政机关违法事实是存在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有法律依据,占用河道种植农作物的情况复杂,有历史问题,也有新问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镇人大代表杨雷:“建议水务部门建立长效的河道保护管理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违建问题整改,希望司法机关给予一定支持,做好河道保护宣传工作。要保护和管理好河道,防范因占用河道引发更多矛盾纠纷”
镇人大代表杨丽梅:“要对占用河道的行为进行彻底整改。”
市人大代表普春富:乡镇人民政府对龙川江河道确实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同意发出检察建议。希望乡镇加强涉河道保护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巡查、认真落实“河长制”要求,同时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抓好问题整改。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长效工作衔接机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立足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办理人大代表交办线索,针对侵占龙川江河道问题,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督促整治侵占龙川江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治理侵占龙川江河道的“小切口”,发现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洪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突出“大问题”,用“看得见”的公平彰显法律尊严,凝聚河流保护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共护龙川江安全与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