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相关规定,禄丰锦泰工贸有限公司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2日:
证书编号:禄行审不定时准决字〔2025〕7号
单位名称:禄丰锦泰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禄丰市碧城镇洪流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张春发
注册资本:7570万元
许可经营事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效期限:一年(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8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