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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3300101000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市党委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市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较好的完成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发展指标。发展指标方面完成工作任务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个;新建社区电商服务站点1个;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新建农产品基地1个;新建电商基地1个;化解基层社改制以来历史遗留问题12件;教育培训128人次。

2.圆满完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的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 4个,分别是:办公室、合作指导股、财务会计股、人事教育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2,532,456.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2,456.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减少454,702.37元,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4,702.3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本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发放金额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度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没有专项资金,2020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为2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2532456.67元。其中:基本支出2532456.6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减少454,702.37元,为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4,702.3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本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发放金额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度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2020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为2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2456.6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了204,702.37元,减少了7.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政策调整,本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发放金额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6,686.75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769.92元,占基本支出的6.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250000元,上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为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2,45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本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发放金额较上年减少;二是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2020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为2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01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出人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和退休职工的统筹外养老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4,18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8736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0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46元,下降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未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未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6元,下降6.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级供销合作社有关人员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合作经济组织有关人员到单位联系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769.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246.36,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因人员较上年减少,按人员标准预算的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本年因没有公务用车,未安排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用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机关运转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2,037.24元,其中,流动资产6,314.16元,固定资产5,723.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1.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23.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037.24           

6314.16           

5723.08             




5,723.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0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3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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