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企业纾困措施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5月7日印发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助企纾困保市场稳增长、保障困难群众医疗待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困难企业的全面排查工作、政策宣传工作,并对欠费的困难企业实施如下纾困措施:
1.允许分期补缴。无力一次补缴所有医疗保险欠费的,在企业作出补缴承诺后,在不产生新欠费情况下允许企业承诺时限内分期补缴历年欠费(不收取滞纳金),从第一次分期补缴费用到账后次月除不划拨个人账户资金外,企业参保职工可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及生育待遇。
2.允许个人补缴。
3.允许申请缓缴。
优惠政策开展落实情况:截止于8月15日已签订《参保单位医保欠费分期补缴承诺书》的企业有4户:云南禄丰勤攀磷化有限公司、云南禄丰鼎鑫醋业有限公司、楚雄荣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金平鑫隆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已正式实施分期补缴的企业3户,云南禄丰鼎鑫醋业有限公司因进入破产清算流程,单位账户被冻结,无法缴费外,其他3户都每月按时进行补缴。补缴欠费的企业共到窗口签订协议、开单缴费13次。受惠人员达150人,收回历年欠费105万元。
二、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7月26日印发了《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文件的通知》楚医保〔2022〕19号),从2022年7月起,对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对已缴纳7月单位缴费的,缓缴期限可顺延一个月。落实“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缓缴期间,由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单位应缴费部分标识为0,个人缴费部分正常核定并推送税务部门。缓缴参保单位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医保经办机构正常划拨个人账户,兑现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