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0000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相应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结合全市实际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结合全市实际,拟定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0.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关系股、禄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仲裁股)、法规监察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宣传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社保中心
2.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禄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人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多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凝心聚力、担当作为,重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人本化建设,不断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市人社局牵头抓总作用,着重在计划、项目、资金支持等方面抓好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部门,强化职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精准组织、稳岗长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层层领导负责制,抓实就业帮扶,持续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转移就业的稳定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改进和提升就业政策宣传动员方式,扩大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公布范围,提高劳动者对就业政策的知晓率,提供及时准确的推送服务,激发他们主动参与就业的自觉性,用好政策、好项目、好收益来提升转移就业意愿和就业质量,提升转移就业意愿和就业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稳岗就业。加强与市内外劳务输出目的地的协作对接,加强组织推动,跟进和细化后续服务。巩固已合作企业,拓展新的用工领域,努力扩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依托驻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劳务公司,加大岗位信息开发力度,持续开发一批与我县农村劳动力素质相适应的就业岗位,推广使用“劳动用工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我市治欠保支工作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能力,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有力的权益保障,增强就业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国家积极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落实落地,发挥好政策效应;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力度,在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的基础上,强化政策落实力度,让县内实体企业享受更多的补贴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返乡创业人员和项目,支持本地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管好用好乡村公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解决就业奖补政策“不清楚”的问题,通过规范补贴申领程序,优化申领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就业奖补的兑付力度。加大易地扶贫及移民搬迁就业帮扶力度,解决好易地扶贫和移民搬迁群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帮扶、转移就业等服务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实效。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建立完善实名制培训台账。积极稳妥引入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指导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转移就业组织发动工作,强化培训与转移就业的工作有效衔接。六是根据2024年培训资金情况,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州下达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一是持续加强社保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加深公众对社保政策的认识和了解,为顺利开展社保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持续推进扩面增效。通过优化服务,强化监督,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三是持续开展“康乃馨”活动。通过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暖心的服务。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办事的等待时间和繁琐程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社保工作的开展。
(三)持续加强人才培引。一是持续实施“龙乡科技领军人才”“龙乡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龙乡电商创业领军人才”“龙乡名匠”“龙乡名师”“龙乡名医”“龙乡文化名家”“龙乡企业家”和新兴领域人才培养计划,打造具有禄丰特色、禄丰优势、禄丰竞争力的人才品牌。二是突出“高尖精缺”导向,重点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用人主体设置特聘岗位引进海内外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推进项目引才、平台引才,促进项目、资金和人才的全面引进;鼓励在外禄丰籍人才带技术、带成果回乡创业发展,促进在外禄丰籍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禄丰本土发展优势。三是着眼提升我市未来人才竞争力,加大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力度,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培养储备;创新政策支持,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到禄丰创新创业创造;持续深入推进“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大对各领域、各行业青年人才的挖掘、培育和评选力度。四是围绕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汇集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旅游文化和打造高端蔬菜基地、精品花卉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等各类高端人才资源,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五是完善人才流动配置宏观调控机制,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六是围绕“企业引才、产业育才、事业留才”,搭建做优人才供需平台,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健全与人才发展生态体系相匹配的人才服务保障制度,为人才提供个性、精准、优质服务。
(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是加强执法,治理源头。针对建筑领域加大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者举报投诉专查力度,保证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巡查检查率100%。严厉打击欠扰欠薪欠保,违反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二是专项检查,转变模式。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针对农民工用工单位,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针对劳务派遣企业,以落实同工同酬为重点,依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监察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三是畅通渠道,全面治理。建立健全农民工欠薪案件投诉处理“绿色通道”,突出抓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管理。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加比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用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四是信息线通,形成联动。完善全市执法协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联系方式台账,在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线索信息当日,及时将欠薪线索传递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并跟踪该事件进展情况,待处理结果形成后向相关部门反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重大欠薪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自查办,有针对性地抓好欠薪问题。
(五)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水平和队伍的办案能力。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指导。加大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及培训次数,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能力素质,增强调解组织建设、用人单位对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运用水平,正确引导劳资双方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作用。积极争取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完善乡(镇)、社区、用工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拉近调解平台与群众的距离,推行劳动争议就地、就近、及时化解。三是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突出,集中在一个行业的情况,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职工理性维权,以维护劳资双方权益为出发点,劳动人事争议柔性调解和裁决相结合,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努力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四是加强庭前案件预审裁处演练,不断提升仲裁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本着“错误”地处理案件的方法也是预处案件的一种思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情况“预处案件”。五是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制定与法院裁审衔接方案,建立双方沟通交流衔接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劳动人事争议重大问题。六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多与州级主管部门及市信访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多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做实信访工作。七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强力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加大对劳动用工登记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作为劳动关系调整首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摸清企业用工底数,动态监管企业用工行为。年内完成企业薪酬调查任务。八是不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联系和沟通。针对劳动关系领域在新时期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5.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823.04万元对比,减少5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安排项目资金45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项目资金;二是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发生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5.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823.04万元对比,减少5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安排项目资金45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项目资金;二是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发生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5.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04万元,与上年1373.04万元对比,减少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发生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05.8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相关配套经费;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8.10万元,主要用于是人社局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发放;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33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4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2080801 抚恤-死亡抚恤:35.4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费;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73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0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7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4.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人员工资支出-30101基本工资:210.91万元;2.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1基本工资:59.93万元;3.行政人员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264.08万元;4.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4.77万元;5.行政人员工资支出-30103奖金17.58万元;6.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7绩效工资:4.99万元;7.机关综合绩效支出-30103奖金:92.38万元;8.机关综合绩效支出-30103奖金46.19万元;9.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支出-30107绩效工资:28.8万元;10.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7绩效工资:20.82万元;11.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7绩效工资:39.29万元;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33万元;13.社会保障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3万元;14.社会保障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万元;15.社会保障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1万元;16.社会保障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6万元;17.社会保障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18.社会保障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5万元;19.社会保障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万元;20.住房公积金-30113住房公积金:84.99万元;21.编外聘用人员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8万元;22.工会经费-30228工会经费11.34万元;23.车辆使用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4.一般公用经费-30201办公费:2.5万元;25.一般公用经费-30205水费:1万元;26.一般公用经费-30204手续费:0.5万元;27.一般公用经费-30206电费:0.5万元;28.一般公用经费-30207邮电费:0.5万元;29.一般公用经费-30211差旅费:4万元;30.一般公用经费-30213维修(护)费:0.5万元;31.一般公用经费-30215会议费:0.5万元;32.一般公用经费-30216培训费:0.5万元;33.公务接待费-30217公务接待费:3万元;34.一般公用经费-30226劳务费:12.5万元;35.公务交通专项经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4.35万元;36.行政公务交通补贴-30239其他交通费用:43.5万元;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2退休费:78.10万元;38.禄丰市人社局遗属生活补助资金-30305生活补助:35.43万元;39.禄丰市人社局接管退养人员生活费财政补助资金-30305生活补助:1.73万元;40.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补助资金-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2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19万元,与上年93.22万元对比减少5.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发生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69.3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1.23万元,固定资产1067.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