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草拟了《禄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依法将《办法》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8日,为期30天。
公示方式:禄丰市人民政府官网网站http://www.ynlf.gov.cn/
二、意见收集途径:
1.邮箱:lfjgz@163.com
2.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兴民路30号,禄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邮政编码:651299,(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禄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878-6080180,联系人:施绍喜
附:《禄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