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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高检第11号检察建议:以检察之力促推共护“夕阳红”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将最高检第11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禄丰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4月2日至3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工作。

检察官与市民政局、市市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走访了仁兴、勤丰、广通、市中医院养老中心等6家养老机构,针对前期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并重点跟进查看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及运维、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日常管理到位情况、食堂食品储存、食品留样、人身体安全、内部安保、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督促乡镇养老机构即查即改,加强闭环管理。

工作中,检察官向各乡镇养老机构送达了高检院第11号检察建议书,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二是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四是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

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以我管促都管,以系统观念推动养老机构综合治理,让广大老年人群食有所安、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开展跟进监督和回头看等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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