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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LF—YS2022—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作废,并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20.03.03

金山镇世纪大街元创国际公寓小区

 

何凤珍

云(2020)禄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450

90.33

住宅


2

2010.09.17

禄丰县一平浪贸易公司院内

马维所

雷莉锋

禄房权证2010字第00026873

63.28

住宅


3

2013.08.28

禄丰县一平浪镇老街贸易公司院内

马维所

雷莉锋

禄国用(2013)第12633

12.66

住宅


禄丰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0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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