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2年工伤认定情况公示
(第10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王中美等11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个人申报)王中美,女,1979年4月生,禄丰滇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操作工。2022年8月24日8:15分左右,在公司车间吊运砂箱时,被箱体夹伤左手小拇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尤剑林,男,1992年2月生,云南昌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焊工。2022年10月7日17:40分左右,在公司车间工作过程中,被铁片砸伤左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个人申报)皮丛权,男,1990年8月生,南通建飞劳务有限公司装配工。2022年7月12日15:00左右,在工地上班过程中踩到一根H型钢,H型钢翻倒砸伤右脚脚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洪明,男,1981年5月生,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操作工。2022年10月21日10:45分左右,在公司车间包装线处打扫卫生,因接包链条下积料多,两人移开站台打扫,站台突然倒下砸在李洪明左脚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个人申报)丁玉龙,男,1963年1月生,江苏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油漆工。2021年11月21日9:30分左右,根据安排在勤丰镇云南国钛2号生产线喷砂车间刷油漆,挪动弯头时被弯头夹伤左手食指、中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李丽佳,女,1983年1月生,云南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派遣工,被安排到黑苴完小幼儿园当保安和后勤服务。2022年10月8日11:42分左右,在食堂内取餐,打开餐车时餐车里的沸水,蒸汽及稀米粥淋到了双脚上,导致双脚大面积被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个人申报)杨明华,男,1992年6月生,安徽 昶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护工。2022年5月8日13:25分左右,在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6标凤凰山5号施工支洞驾驶喷浆车到作业面途中,作业车突然刹车失灵与防撞墩碰撞,造成当事人颈椎体、颅脑等损伤,送往昆明解放军九二零医院住院冶疗(附: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1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个人申报)杨泽记,男,1975年8月生,禄丰市隆城停车泊位经营有限公司临时停车泊位岗(收费员)。2022年3月13日12:50分左右,在金源街与兴裕街交叉路口收费过程中被一辆小型汽车撞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泽记无责(附:劳动合同一份,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毕洪,男,1970年6月生,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分厂原料工。2022年11月5日02:45分左右,在公司车间处理破碎机返料皮带跑偏故障时,右手被带入尾轮,造成右上肢受伤(附:公司考勤表1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祝静有,男,2000年6月生,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工装夹具工。2022年11月2日8:15分左右在上班途中,途经侏罗纪大街海丰车市门口路段,祝静有驾驶普通摩托车正常行驶,汪兆芬驾驶小型汽车跟车过近,发生追尾,造成祝静有胸部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祝静有无责(附: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陈李芬,女,1971年2月生,禄丰泽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洗料工,2022年10月31日12:20分左右,在公司料厂进行废塑料卸车时,车上另一边1.52吨的长条料突然掉下来,导致陈李芬被压倒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若对王中美申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51299
联系电话:0878-4141283、12333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