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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举措”加强“农村便民药柜”监管

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二是督促“农村便民药柜”及设置主体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药品经营活动,查缺补漏,完善备案、日常监管等痕迹材料的档案管理。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及执法力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严厉打击“农村便民药柜”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及时有效处置日常监管中的突发事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及时组织对全市“农村便民药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督促“农村便民药柜”设置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依法获得药品经营资格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坚决依法查处。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和储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监管,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中药材以外的药品,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五是加强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农村便民药柜”及设置主体的药品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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