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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十五、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十六、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十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九、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五、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六、部门政府购买预算表
二十七、两套经济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县财政局对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权限内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县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6)有关职责分工。与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和组织人事股,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组织人事股;设置7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禄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禄丰县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禄丰县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禄丰县营林营草工作站、禄丰县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禄丰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禄丰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林草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力争完成林草增加值同比增长6.7%以上;完成营造林4万亩以上;义务植树156.8万株;林草产值增长17%以上;森林火灾控制在17次以内,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抓好惠民工程,助力脱贫攻坚。一要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森林管护计划394.9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二要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抓好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2000亩、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000亩任务落实。三要落实好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计划兑现2020年公益林补偿基(资)金1400万元。
2、抓好增绿行动,建设美丽禄丰。一要抓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二要认真落实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禄丰县段)路域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完成绿色廊道工程3366.3亩。
3、抓好增果行动,助推乡村振兴。一要扩大干果基地建设。加大扶持,扩大核桃、板栗、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果规模。二要抓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全县计划提升改造干果2万亩。三要统筹抓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观赏苗木、野生食用菌等特色林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改革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管理全过,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编制原则
明确职责原则、积极稳妥原则、综合预算原则、厉行节约原则、注重绩效原则。
(三)编制方法
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工作要求,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按“三下两上”流程进行编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下属预算单位0个。
部门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42人,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38人,离退休人员 3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6人。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11辆。
四、预算单位收支情况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5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3.9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机构改革调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57.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7.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3.9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机构改革调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1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对比,减少33.9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机构改革调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9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8.5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9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9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万元;农林水支出435.62万元,为2130201行政运行43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9万元,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505.2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59.40万元、30102津贴补贴129.53万元、30107绩效工资71.6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4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9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70万元、30211差旅费3万元、30216培训费4.54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54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78.54万元、30304抚恤金25.55万元、30305生活补助1.45万元。
3、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增长133.33%;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编制内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0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551.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05.23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1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机构改革调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将在2020年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予以公开。
附件: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