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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1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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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财政局对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权限内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6)有关职责分工。与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和组织人事股,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组织人事股;设置7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禄丰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禄丰市营林营草工作站、禄丰市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禄丰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禄丰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林草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林草改革取得新进展,生态工程扎实推进,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林草产业提质增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为建设水韵龙乡、康养之城、产业高地、拼搏禄丰做出更大贡献。力争完成林草增加值同比增长6.7%以上;完成义务植树156.8万株;林草产值增长10%以上;森林火灾控制在17次以内,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着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认真总结历年森林防火的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不断完善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思路及措施,推动森林防火形势持续根本好转,巩固森林防火工作成果。科学谋划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理,创新工作举措,突出重点部位、关键时期特别防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扎实做好带班值班、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扑火的科技化和专业化水平,科学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防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2、着力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增强生态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利用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严肃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确保全市森林、湿地和草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着力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对重大工程、重要民生和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做到即到即审、即审即办。全力协调做好云铜搬迁、昆楚大、滇中引水等重点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科学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合理调控林地供应结构,为全市五网建设、民生项目使用林地提供有力保障。

    4、着力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一要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及时组织编制完成天保三期规划,计划完成森林管护3945万亩,实施森林抚育1万亩。二要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抓好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2000亩任务落实;对历年退耕还林项目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三要落实好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计划兑现2021年公益林补偿资金1400万元以上。四要抓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加强项目投融资力度,推进森林市城创建和森林乡村建设。五要加快推进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禄丰市段)路域绿化美化增绿复绿建设项目。六要深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完成义务植树156.8万株、四旁植树200万株。

5、着力发展壮大林草产业。一要加强干果基地建设。加大扶持,巩固并适度扩大核桃、板栗、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果规模。实施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做大做强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统筹抓好森林康养、观赏苗木、野生食用菌等特色林草产业,加大森林蔬菜的培育、种植,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要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创新机制,培育培强重点龙头企业,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强,努力实现林草增加值增长6.7%以上,林草行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2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5.2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2.38万元(本级财力722.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上年对比增加65.2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2.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2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8.6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5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6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4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59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467.1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8.42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192.45万元30102津贴补贴140.84万元30103奖金16.04万元30107绩效工资66.0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5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5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8.42万元30211差旅费2.40万元30215会议费1.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7.6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60万元30302退休费78.60万元30304抚恤金1.11万元30305生活补助1.45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42.62万元,其中:30211差旅费2.40万元30215会议费1.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7.6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60元。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03万元,减少原因是因地方财力有限,本年度未安排职工教育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1、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

     2、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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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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