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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0年03月31日   作者:钱华平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2019年,禄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省(州)委全面依法治省(州)第一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第一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2019年,禄丰县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政府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县长杨继周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鲁潜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将一系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纳入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推动纳入县委2019年工作要点,推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等一系列重要举措、重大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扎实开展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在常务会前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20余部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性文件;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与自身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2019年10月,组织全县13个乡镇、42家行政执法单位127名法制人员分两批到兰州大学参加法制骨干培训。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从关键环节入手重点突破

一年来,禄丰县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示范创建两个关键,抓重点带一般,抓要害求突破,努力推动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放管服”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政府职能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2016年以来,逐步向社会全面公布了33个县级部门和14个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共梳理出行政职权6105项。其中,县级部门6012项,乡镇93项,并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时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完成了县级网上审批大厅建设,构建了横向到部门、纵向连三级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平稳运行,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境治理效能。2019年1月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共处罚款62万元,督促14家工业污染源及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环保设施,消除环保安全隐患;全面推行河长制,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年共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等各类市场监管案件16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禄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科学界定和划分县乡两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部门内部的决策权限,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二是抓好重大决策听证。做好禄丰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工作。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县33个县级政府部门、24个党群部门、7个驻禄丰省州直管部门和14个乡镇党委政府、16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托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中心、行政调解中心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建设,自2019年3月职能划并县司法局以来,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9件,已办结26件,修改审核合同16份,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规范性文件审查9件,为部门和乡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21件(次)。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优化整合部门职能,推行市场监管新体制。积极探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违法建筑、非法客运、无序设摊等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执行国家部委和省、州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和规范,在行政执法中做到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和幅度一致,坚决杜绝同样的违法行为以不同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处罚。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管理。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19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随机抽选评查。随机抽取了30件案卷(其中,行政处罚19件,行政许可9件,其他案卷2件)进行评查。被州级抽查15件(其中行政许可4件、行政处罚11件)到元谋县参加全州交叉评查。三是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7月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对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9〕35号)文件的标准和要求,对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对16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前进行了审核,其中,行政许可5件、行政处罚9件、行政强制1件、其他1件。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向县委、县人大和州人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及省、州党委部署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全面督察由县政府办牵头,会同8家县级执法部门组成督察组,由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带队对14个乡镇、38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各督察组深入14个乡镇、28个村(社区),走访、暗访、督察各类一线执法服务单位19家,谈话、访谈79人次,查阅各类文件、案卷196件,发现问题17项,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同发力,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2019年1至12月,全县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2845件,调处2845件,调解成功2840件,调解率为100 %,调解成功率为99.82%,全县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积案。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禄丰县行政复议工作十六项制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方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三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2019年1月以来,对起诉县人民政府的29件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

(七)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全县14个乡镇165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站(点)建设,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4件,代写法律文书(各类合同)83份次,解答法律咨询8100人次,共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八)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1.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优化警力配置、改进警务模式,强化街面防控、要害部位巡逻防控,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武装巡逻防控,形成联防联动巡逻新格局,构建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控网。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合理划分警务区,配备社区民警,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流动派出所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构建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对全县列管重点人口、考察“五种人”、治安危险分子、登记不满五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正常访重点人员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服务到位。

2.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全县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盗窃、诈骗等经济犯罪,破案后全力追赃,尽力挽回群众损失。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黑恶势力犯罪。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做到机构健全,保障到位,县委常委会经常召开会议听取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讲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村委会)、进居民小区、进车站、进商场(超市)等6+N进活动,提高了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198场次,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法治宣讲237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30万余份,制作法治宣传黑板报1300余期,利用乡村广播播放法律法规10万余次,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15万余条,全县84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考试。

(九)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398人,正在服刑的有213人(其中缓刑203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假释5人);按期解矫1185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699人,帮教率达100%,县司法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无脱管、漏管人员。

三、加大规范政府行为力度,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一年来,禄丰县坚持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改革,努力推动把更多的政府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增强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明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要求,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并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深入交流“三项制度”及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举措、经验和成效。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出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细化实施方案,目前已有14个乡镇、38个部门报送了细化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9年,禄丰县坚持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县纪委、县监委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县涉及政府工作的所有信息、不涉密文件、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决策举措均在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公示,“两微一端”上发稿。举办多场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通气会,并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五、存在问题

禄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的配备与其职能职责不相适应,特别是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由县委政法委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划转至县司法局,而人员、编制没有一并划转,工作的连续性没有得到保障。二是一些乡(镇)和部门对政府法制和依法治县工作没有摆在重要位置,对政府法制和依法治县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三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法制机构的保障能力建设与中央、省、州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法制机构现有的工作手段与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突出。四是政府系统和党委、监察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协同发力的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法制工作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六是行政执法案卷各部门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案卷档案规范程度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一是强化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建立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评估总结的工作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每年都有新进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状,强化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分解,精准推进落实。二是强化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推动作用。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由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进行督查,注重平时的工作推进和调度。四是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管理、社会治安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管理等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的调研指导,力争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成果好经验。适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二)着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机构分工落实的领导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制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严格督促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不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领导,本乡(镇)、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着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导考核。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牵头、总协调、总督促的职责,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参谋建言。同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的督促指导,充分利用“考核”这一最直接有效的指挥棒,建立和完善更加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考核体系,以公正的考核结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着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建立完善县级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范围、调整依据、调整流程、调整时限和公布时限等内容,做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确保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三是加强对承接、下放权力运行的指导监督。一方面争取省州有关部门对我们基层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帮助基层解决具体问题,提高承接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深入调研、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加强对“放管服”的普遍共性问题、重大关键问题的研究,提出解决之策,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权力移交、承接、运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平稳顺利。

(五)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全面落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工作中。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审查规则,明确审查主体、范围和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文件不得提交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印发。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也要由部门法制机构把关。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今年继续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委会和社区全面延伸。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把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建设,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六)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更加突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选择社会高度关注、能推动改革发展、能够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的项目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大胆探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起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对争议较大的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事项实行第三方评估。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严肃问责。坚持每2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将适用时效已过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宣布失效。

(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是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殡葬改革,明确执法范围与边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公信力。选取试点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四是强化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的功能,集中精力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快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真正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抓出成效、抓出亮点,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五是加强全面行政执法审查。在行政执法之中,一个违法行为可能触及几个不同的违法后果,要加强全面执法,不允许产生选择性执法问题。

(八)着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使之与其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新形式,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诉讼的沟通交流,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确保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行政应诉有关规定,善于通过审判监督、司法建议倒逼自身完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胜诉率。

(九)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案卷程序目录规范制度。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映出来的案卷封面、目录、页码,程序要素、要求等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严格要求、统一规范,杜绝工作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十)法制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制度。机构改革以后,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由于业务不熟,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有待加强培训。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尽管禄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前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有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和州司法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我们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六五”依法治县规划的总结,查缺补漏和迎检验收各项工作,调研起草我县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稳扎稳打、梯次推进;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督察倒逼和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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