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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卫生监督信息--第十一期 禄丰县进一步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作者:   来源:县卫健局    点击:[]

根据省、州级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禄丰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部署,下发通知,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督查组成员及路线,对全县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20198月期间,在县卫健局的带领下,县卫生监督所派出监督员与县疾控中心人员组成两个专项督查组,深入辖区内预防接种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实现了县城、14个乡镇全覆盖,村级采用随机抽点的方式进行检查。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现场提问的形式,重点检查了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情况;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情况;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情况;疫苗接种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四个方面,另外我所还对接种门诊的设置、消毒,疫苗的公示,疫苗的合格批件,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此次共检查预防接种单位62家,其中乡镇卫生院14家、民营医院2家、县级医疗单位3家、州级医疗单位1家、村卫生室42家。

通过检查,第一,所有接种单位均持有卫生部门指定的云南省预防接种合格单位证书,从事预防接种的医务人员均持有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第二,绝大多数接种单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均按规定进行,少数存在记录不完善的情况。第三,未发现有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接种单位对超过有效期的疫苗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登记完整。第四,接种单位在进行疫苗接种时按要求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存在问题主要为疫苗运输记录表记录不全;对异常反应的处理、报告未做相应记录;村卫生室疫苗接种未分室或分区,在治疗室或其他区域进行疫苗接种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并进行了耐心指导,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各个环节和管理,保障疫苗安全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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