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和《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禄政办通〔2019〕35号)要求,经禄丰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决定对禄丰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审计局
二、负责人:刘春麟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
四、执法类别:审计
五、办公地址: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火车站对面)
六、监督电话:0878-4221126
七、邮编:6512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4.《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5.《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7.《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