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1年度粮食购销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销售点
“以奖代补”资金支出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实施单位: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禄丰市财政局
第三方评价机构: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0二二年七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 - 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
(二)项目主管单位及承储企业基本情况 - 3 -
(三)2021年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 4 -
(四)项目绩效目标 - 5 -
二、项目绩效评价的原则、依据、内容、方法、过程和指标体系 - 5 -
(一)评价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 - 5 -
(二)评价方法 - 6 -
(三)评价工作的主要过程 - 6 -
(四)评价指标体系 - 7 -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 8 -
(一)评价结果 - 8 -
(二)评价结论 - 9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 10 -
(一)项目决策 - 10 -
(二)项目过程 - 11 -
(三)项目产出 - 13 -
(四)项目效益 - 16 -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 - 17 -
(一)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 17 -
(二)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储备粮油管理工作 - 18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8 -
(一)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 - 18 -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 18 -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 19 -
(四)储备粮管理水平不高 - 19 -
(五)储备粮安全保障不足 - 19 -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 20 -
(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 20 -
(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规范管好储备粮 - 21 -
(五)规范补贴申报程序,细化利息补贴政策 - 21 -
(六)强化增收节支工作,增强发展后劲 - 22 -
(七)建议落实储备粮油保险制度 - 22 -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 22 -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 22 -
(二)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 23 -
九、评价单位工作组人员签字 - 23 -
十、报告时间 - 23 -
十一、附件 - 23 -
(一)资金支出绩效评分表 - 23 -
(二)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 23 -
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财建〔2018〕196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禄政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受禄丰市财政局委托,对下达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1年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和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及补贴情况。市级储备粮油是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及食用植物油。市级储备粮的储备规模、品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商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承储企业。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等财政补贴,并及时、足额拨付和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对市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及时、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所发放的市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督。
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是为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用于补贴承储储备粮企业必要的、合理的承储费用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贷款利息补贴、保管费、轮换费、轮换价差亏损补贴,储备粮财政补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储备粮油保管费用是以下达的承储规模总量和承储企业实际承储数量计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利息补贴按实际贷款数额、占用贷款天数和贷款利率据实计算。拨补程序为: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承储企业粮食储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审核承储企业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市财政局复审后办理补贴资金拨付。
为增强禄丰市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稳定粮油市场,确保全市城镇居民粮油供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的粮油供应应急能力,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担的2021年度市级储备粮任务是:稻谷250万公斤、玉米110万公斤、大米(成品粮)50万公斤、菜籽油10万公斤。
2.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项目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市级储备粮油调节市场的作用,切实做好全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各级保供稳价相关精神,本着“惠民、便民、利民、规范”原则,2011年12月30日,禄丰县粮食局、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禄丰县增设粮油平价销售点适时投放粮油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禄粮字〔2011〕46号),决定从2012起在全县范围内增设4个粮油平价销售点,以略低于市场价格投放粮油储备保供稳价。根据规定,每个平价销售网点采取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给予2万元的经费补助,此项经费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二)项目主管单位及承储企业基本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禄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内设粮食管理股,主要负责粮食综合协调工作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具体负责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任务的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邬正河,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297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31665528192H,营业期限:2007年9月4日至2057年9月4日,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云南省禄丰市金山镇大井街77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大米加工、粮食储备、粮油运输;粮食收购、销售及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备、军粮供应、救灾救济粮供应、城市农村低保粮供应、水库移民粮供应;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供应;粮食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国有独资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调控市场,平抑粮价,保障军需民食,承担各级政府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业务,经营民政救济粮、城市农村低保粮供应,维护农民利益,确保禄丰市粮食安全。公司现有职工12人,其中:粮油保管技术人员5人,粮油检化验技术人员2人,粮油管理人员4人,其他人员1人,设有大井街、董户村、宋家坡、广通和金源街5个粮点。
(三)2021年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以禄财建〔2021〕26号、禄财建〔2021〕63号(分上、下半年)下达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1年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合计1,197,800.00元,其中:储备粮油费用补贴722,000.00元,利息补贴475,800.00元。下达的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是按储备规模计补,其中:稻谷每公斤0.12元、玉米每公斤0.12元、大米每公斤0.50元、菜籽油每公斤0.40元计算,利息补贴是按年度储备粮油所需储备成本、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补;以禄财建〔2021〕28号下达承储企业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80,000.00元(每个粮油平价销售点补2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实际支出1,044,035.61元,资金使用率87.16%;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实行跨年度支付,所以2021年下拨的80,000.00元未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强化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在需要时能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有效平稳、调节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粮食价格,确保市级粮食储备安全。
2.绩效具体目标:储备稻谷250万公斤、玉米110万公斤、大米(成品粮)50万公斤、菜籽油10万公斤,储存质量为宜存,按时按量完成轮换计划,月均原粮库存量达70%以上,成品粮储备库存充足,轮空期≤4个月,粮油平价销售点4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的原则、依据、内容、方法、过程和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
本次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财建〔2018〕196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禄政发〔2021〕5号)和《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禄财绩发〔202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和财务会计信息,对2021年度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以及粮油平价网点“以奖代补”资金支出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评价指标进行逐项分解,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量、评价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问卷调查法,依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其中:综合得分≥90分为优、80分≤综合得分<90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0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三)评价工作的主要过程
1.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2.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送达禄丰市财政局和被评价单位。
3.被评价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填报相关数据统计表和评分表,撰写自评报告。
4.审核、分析被评价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同时补充收集项目评价所需全部佐证资料。
5.根据核实结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征求意见稿)交禄丰市财政局审核和向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
6.根据被评价单位反馈的意见和禄丰市财政局的审定情况,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报告。(四)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由定性和定量指标组成,主要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
表1:2021年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网点
“以奖代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项目决策 (12分) |
项目报批(4分) |
报批程序规范性(4分) |
绩效目标(4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资金投入(4分) |
资金分配合理性(4分) |
项目过程 (26分) |
资金管理(14分) |
补助资金到位率(2分) |
资金到位时效(2分) |
资金使用率(2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3分) |
组织实施(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4分) |
制度执行有效性(8分) |
项目产出 (36分) |
任务完成(15分) |
储备粮油规模(7分) |
贷款及利息偿还履约情况(4分) |
平价粮油销售网点设置(4) |
完成质量(15分) |
日常储存质量(5分) |
轮换入库新粮质量(5分) |
年度工作考核(5分) |
完成时效(6分) |
储备粮轮换(6分) |
产出效益 (26分) |
经济效益(6分) |
企业增效(6分) |
社会效益(14分) |
宏观调控能力(7分) |
粮食保供安全(7分) |
可持续影响(4分) |
项目可持续性(4分) |
满意度(2分) |
政策受益对象满意度(2分) |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在被评价相关单位承诺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基础上,评价组通过对绩效评价资料的对比、分析、研判,结合实地核查了解、满意度调查及座谈掌握的情况,依据所设计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通过综合审查核实,2021年禄丰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13分,评价等级为“优”,得扣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2021年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项及粮油平价网点
“以奖代补”资金支目绩效评价得扣分表
指标 |
项目决策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计 |
等级 |
分值 |
12 |
26 |
36 |
26 |
100 |
|
扣分 |
3 |
6.37 |
1 |
|
10.37 |
|
得分 |
9 |
19.63 |
35 |
26 |
89.63 |
良 |
(二)评价结论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评价结论:2021年,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储备及安全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严格落实政府储备粮油规模,强化储备粮油监管,确保市级储备粮始终成为人民的“放心粮”,并保障2021年市级储备粮油所需的合理费用和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网点“以奖代补”资金的拨付;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州、市制定的有关储备粮油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主体责任,对承储的储备粮数量、品种、质量及储存安全承担完全责任,为2021年全市粮食应急和平抑粮油供应,有效调控粮食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达到了粮油储备和实施补贴政策预期的工作目标和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报批储备粮油利息补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值12分,评价得分9分)
1. 项目报批
2021年度的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是由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转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以禄财建〔2021〕26号、禄财建〔2021〕63号文件将补贴资金下达市发展和改革局,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拨付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专项用于2021年度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支出,申请报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但在绩效评价中,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未提供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申请文件及市发改局的审批材料扣1分。
2. 绩效目标
2021年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申报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时未设置和编制绩效目标,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时未附绩效目标表扣2分。
3. 资金投入
安排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1年的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的资金符合储备粮管理政策规定,属于国家和民生保障所需,与承储企业的储备粮粮油储存实际规模相适应,资金分配总体合理。
(二)项目过程(分值26分,评价得分19.63分)
1.资金管理
(1)补助资金到位率
通过对相关拨补文件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核实,禄财建〔2021〕26号(上半年59.08万元)、禄财建〔2021〕63号(下半年60.70万元)、〔2021〕28号文件下达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及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的资金分别于2021年4月和8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率
经抽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资料显示,市财政局以禄财建〔2021〕26号、禄财建〔2021〕63号下达承储企业的2021年市级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合计1,197,800.00元,其中:储备粮油费用补贴722,000.00元,利息补贴475,800.00元;以禄财建〔2021〕28号下达承储企业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8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储备粮食油脂费用利息补贴实际支出1,044,035.61元,资金使用率87.16%,其中:粮食油脂保管费支出722,000.00元,资金使用率100%,利息补贴支出322,035.61元,结余153,764.39元,资金使用率67.68%;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实行跨年度支付,所以2021年下拨的80,000.00元补助资金未支付。两项合计资金使用率为81.71%扣0.37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通过查阅财务资料,下拨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1年的度的补贴主要用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支、支付贷款利息和平价粮油销售点补助,符合补贴资金使用范围。但支付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菜油款11,250元无审批手续,合计支付禄丰食为天经营部、金凤翔经营部、禄丰鹿城大厦2020年平价粮油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12,045元用现金支付,且无收款方的收条或发票扣分2分。
(4)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通过抽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账务健全,基本能够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但2021年8月14#会计凭证“支付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菜油款11,250元,对方已开具发票和公司已出具收购凭证(入库)单,仍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不符合会计记账基础规范要求扣1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经核查,为使粮食储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制定了《仓储管理办法》、《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出入库制度》、《经理、副经理、保管员、会计、出纳、化验 、统计等岗位职责》、《储备仓库管理》、《储备粮应急预案》等31项仓储制度,制定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定健全。同时,市发展和改革局每年的年初均下达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并认真履行年度考核职责。
(2)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认真执行市级储备粮油下达的储备粮承储、增储、动用、销售和轮换计划和要求,以及储备粮油年度质量检测、出入库质量检测及定期不定期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储存品质指标检测制度,按时报送储备粮油轮换进度,粮库智能化系统运用正常,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经审批支付购油款和用现金支付平价粮油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及会计核算不规范情况扣3分。
(三)项目产出(分值36分,评价得分35分)
1.任务完成
(1)储备粮规模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储备任务文件和现场核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具体的《库存商品储备粮明细账》《储备粮轮换台账》《会计、统计、粮点库存三相符表》,未发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存储保管的库存储备粮粮食数量异常,查阅数据显示: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库存储备粮油数量、品种与登记的数量和品种及下达的储存规模总体相符。
(2)贷款及利息偿还履约情况
经查阅借款合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共发生市级储备粮借款3笔和储备油借款1笔,其中:2019年11月29日办理1年期储备粮借款2笔,金额为4,137,000元和848,000元,该借款展期至2022年11月29日;2021年6月28日办理1年期储备粮借款1笔,金额为3,041,000元,2022年6月27日到期;2016年12月6日办理储备油借款1笔,金额为940,000元,已办理展期6次,至2022年12月5日到期。所发生的储备粮油贷款在未按时偿还的情况下办理展期,应付利息能按时支付市农业发展银行。
(3)平价粮油销售网点设置
从查阅会计凭证看,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的粮油平价销售点“以奖代补”补贴分别为禄丰食为天经营部、金凤翔经营部、禄丰鹿城大厦、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共4个点,符合〔2011〕46号文规定的设置4个粮油平价销售点要求。
2.完成质量
(1)日常储存质量
经查阅第三方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显示: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1年库存储备粮油未发现质量不合格和不宜存的情况。
(2)轮换入库新粮质量
经核查,2021年轮换稻谷80万公斤,其中:广通粮点P2-1号仓40万公斤、董户村粮点3-2号仓40万公斤均委托楚雄州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楚粮)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并出具了质检第字2021-429号和2021-430号《检验报告》,入库新粮全部检验合格。
(3)年度工作考核
2021年4月,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向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禄发改字〔2021〕41号),2022年1月,市发展和改革局考核组实地进行了考核,在公司自评和考核组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考评,综合得分92.48分。
3.完成时效
经查阅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储备粮轮换台账显示:稻谷月均库存为250万公斤,玉米月均库存为110万公斤,大米月均库存为41.349万公斤,不足50万公斤,其中8月25日大米库存量为214,315公斤、9月25日库存量为216,650公斤,低于库存量50万公斤70%的下限35万公斤扣1分。
2021年轮换粳稻80万公斤,根据楚雄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市级储备粮轮换专项报告》(华振财审字〔2022〕第032号),2022年1月19日80万粳稻轮出完毕,实轮出781,429公斤,库存损耗18,580公斤;2021年12月28日47#会计凭证记录轮入验收入库,2021年12月28日市发改局(禄发改粮食验字〔2021〕第02号)出具《粮食验收合格通知书》,该轮空期小于四个月。
(四)项目效益(分值26分,评价得分26分)
1.经济效益
根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和楚雄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1077.37万元和30.11万元,较2020年的1093.15万元和20.31万元分别减少15.78万元和增加9.8万元,表明:在粮油企业经营较为困难和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下拨的2021年度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对增强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发展后劲、增加盈利能力效果显著。
2.社会效益
2021年度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的拨付和使用,有效地保障了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人员工资、社保等管理费用开支以及市级储备粮所需的储粮药品、仓储保管耗材、粮食品质检验、消防、防汛器材、物资、设施等的购买费用,对切实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确保本市储备粮保量、保质的储存和轮换,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全市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证禄丰市粮油供应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可持续影响
为增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供给安全,市级财政已建立了粮食风险基金可持续性保障机制,保障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所需。
4.满意度测评
本次评价,我们分别向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员工及市发改局粮食管理股室职工发放调查问卷共13份,收回13份,经统计,调查对象对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及平价粮油销售点“以奖代补”补助政策和资金使用效果均表示满意。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2021年,禄丰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措施、储备粮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制度,认真履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组织实施,加强对市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存储安全的指导与监管,确保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
(二)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储备粮油管理工作
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认真履行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资金安全的责任,依照各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了市级储备粮各项业务操作及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市级储备粮油的各项管理工作,所承储的市级储备粮油总体达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以及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努力节约成本、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
主要是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和利息补贴及平价粮油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时,未设置和编制明晰、细化、可衡量、便考核的绩效目标,财政下达补贴时也无绩效目标表,不利于后期绩效监管和评价。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如:2021年8月14#会计凭证支付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菜油款11,250元,未经相关人员和领导审(签)批就拨付;2021年3月22#会计凭证显示:用现金支付禄丰食为天经营部、金凤翔经营部、禄丰鹿城大厦2020年平价粮油销售点“以奖代补”资金合计12,045元,其中禄丰食为天经营部3,837元、金凤翔经营部2,318元、禄丰鹿城大厦5,890元,且无收款方的收条或发票。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如:2021年8月14#会计凭证支付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菜油款11,250元,对方已开具发票和仓库已出具收购凭证(入库)单,会计人员仍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四)储备粮管理水平不高
从实地核查和与公司员工交谈时员工反映:公司现有保管员年龄偏大,难于学习和掌握新技术,计算机基础操作技术缺乏,特别是智能化粮库建成后,只限于简单的查看电子测温情况,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智能化系统。粮食出入库、粮情检查分析还用简单的老式手工操作,储备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储备粮安全保障不足
2021年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未向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购买市级储备粮食和油脂自然灾害安全保险,不利于市级储备粮食和油脂安全的风险防范。
七、意见建议
(一)科学编制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一环,是编制部门预算,编制中期规划,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通过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了解和掌握资金分配效果、使用效果和产出结果,使财政资金分配依据从主观判断落实到绩效上,更助力于预算支出的科学化、精细化。所以,建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在申报以后年度的补贴时,认真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设置和编制明晰、细化、可衡量、便考核的绩效指标,财政部门在下达资金时也应附所安排项目资金应达到的绩效目标。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建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规章;财务人员要坚持依法理财,优化财务管理模式,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从严把住资金使用关、票证管理关、支出审批关, 尽量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情况,真正使公司上下形成用财务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管物,确保财务管理和资金支出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建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对类似2021年8月14#会计凭证支付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菜油款11,250元,且对方已开具发票和仓库已出具收购凭证(入库)单、仍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应为“借记库存商品—商品油,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应将之前的账务处理进行调整,即“借记库存商品—商品油,贷记预付账款”。
(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规范管好储备粮
建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定期组织粮油保管员、检验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保管员、检验员业务水平和技能与储备粮油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相适应。
(五)规范补贴申报程序,细化利息补贴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禄丰市市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禄财建〔2022〕第7号)第四条规定的“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据实申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负责对市发展和改革局报送的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办理补贴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申报。二是建议完善细化储备粮油贷款利息补贴的申报,明晰各期间应拨付补贴金额,同时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申报利息补贴的起至日期应与银行扣划贷款利息起至日期趋于一致,或采用跨年度申报和拨补的方式,以规避下拨补贴与实际支付的利息年末存在差异。
(六)强化增收节支工作,增强发展后劲
建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增强全体员工市场竞争意识和储备粮油保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千方百计增加收入、节约支出,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七)建议落实储备粮油保险制度
为保证储备粮食油脂安全,建议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按照各级关于储备粮管理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对储备粮食安全进行投保,保费由承储企业从财政拨补的保管费用中解决。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损失,由企业向保险公司索赔。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评价组是依据和运用《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的评价方法、程序进行评价,评价的可靠性基于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评价依据和资料、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提供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公正和公平。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九、评价单位工作组人员签字
工作组人员:
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十、报告时间
本评价报告出具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十一、附件
(一)资金支出绩效评分表
(二)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