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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LF—YS2020—006)

日期:2020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遗失作废,并将予以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宗地(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15.9.24

金山镇惠民路文泽巷禄丰六中住宅区

王庆彬

普洪萍

禄国用(2015)字第15778号

15.72

住宅


2

2015.8.19

金山镇惠民路文泽巷禄丰六中住宅区

王庆彬

普洪萍

禄房权证2015字第00036711号

94.29

住宅


3

1993.12.28

禄丰钢铁厂中心生活区

李荣

禄丰县私有房产所有证NO:011540号

60.727

住宅


4

2018.4.20

彩云镇彩云新区

张新波

谭雪兰

云(2018)禄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788号

119.7

住宅


5

2002

黑井镇黑井二街

杨玉如

禄国用(2002)字第03006号

23.2

住宅

杨玉如已故由法定继承人李凤英申请遗失补办

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 11 月 03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LF—YS20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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