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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编号:LF—YS2020—005)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遗失作废,并将予以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宗地(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00.11.29

金山镇禄丰一中住宅区

王自荣

杨艳梅

禄国用(2000)字第1806号

15.62

住宅


2

2007.1.18

禄丰县金山镇城南小区

段宏光

禄国用(2007)第011854号

144.54

住宅


3

2011.12.01

禄丰县龙缘路浩龙佳园

杨树红

毛世德

禄国用(2011)第8280号

18.98

住宅


4

2009.5.19

金山镇龙缘路浩龙佳园

杨树红

毛世德

禄房权证2009字第00024584号、

禄房2009共字第00038755号、禄房2009共字第00038756号

117.23

住宅


5

2000.11.16

禄丰县金山镇万融街教育小区

唐艳平

罗学云

禄国用(2000)字第555号

14.24

住宅


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 10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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