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土官镇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相关政策

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对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资助做到全覆盖。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总数的30%),每生每年享受省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助学金300元。脱贫家庭学生增加700元,即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

(二)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及“营养改善计划”。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8个少小民族每生每年享受250元生活费补助。

(三)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脱贫家庭子女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全覆盖。对就读普通高中的脱贫家庭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免除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四)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全覆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脱贫家庭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免除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学费。

(五)对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做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费奖励全覆盖。对脱贫家庭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对考入专科(含预科)以上脱贫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本科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专科一次性奖励1000元;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每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学费补助(受名额限制)。

(六)对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云教职〔2017〕]21号)中“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要求招生的脱贫家庭“两后生”,在送读上海期间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助。

(七)“雨露计划”资助政策。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每生每学年可享受3000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高、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对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东部省(上海)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落实“雨露计划”。

(八)过渡期内认定标准及政策。过渡期内(2021-2025年),脱贫攻坚期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特殊资助政策经调整优化后继续执行,过渡期结束后退出。

1.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聚焦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要求,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分类、识别和认定,将稳定脱贫户全日制在校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以下简称“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继续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子女继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脱贫家庭“两后生”继续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政策;原则上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应根据其所在学段,给予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或本专科教育等学段的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每学期第一个月结束前列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本学期起落实政策;此后新增的,下个学期起落实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数据,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系统数据确认函。

3.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2021-2025年),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

4.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取本科以上的云南籍迪庆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持原政策不变。过渡期内(2021-2025年),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

5.其他事项。过渡期内(2021-2025年),《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

上一条:土官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
下一条:土官镇小额信贷相关政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