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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总体方案

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为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省、州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念头,深入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条、州100条、市103条细化措施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稳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市安委办总牵头,市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为主、谁靠近谁为主”的原则,具体抓落实。

(一)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在役危桥隧,重型载重汽车通行流量较大的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3000米以上特长隧道;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出现团雾、结冰等易发生严重堵塞情况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公路跨高铁立交桥;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公路;各级挂牌整改公路隐患;涉及省际客运班车特别是800公里以上客运班车、省际包车,今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企业。

整治措施:一是紧盯高速公路,严格“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严查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百吨王”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一罚了之”、带病运营,持续做好重点物流物资保通保畅。二是紧盯城市道路,深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加强工程运输车辆源头监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三是紧盯国省县乡道,加快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货车拉人等乱象。

责任分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禄丰公路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二)全面开展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桥隧工程;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隧工程;穿越富水区地层盾构法隧道施工;40m及以上墩柱、100m及以上索塔施工;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路堑高边坡施工;大型临时工程或专用设备安拆及施工;违规使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的建设项目;没有设置逃生管道的隧道施工项目;边审批边建设项目。

整治措施:一是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要求和“三管三必须”的规定,加大对中央、省、州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全面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稳固,施工现场用电规范、排水通畅。三是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规定,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实施专项施工方案。四是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措施,强化施工工序、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坍塌、突泥涌水、中毒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五是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全面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责任分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公路建设指挥机构负责桥隧工程、市发展改革局和市滇中引水办负责滇中引水工程、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负责电力工程、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三)全面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淘汰关闭煤矿矿井封闭情况;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的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加大与公安、电力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煤矿领域非法盗采。

责任分工: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牵头严厉打击煤矿领域非法盗采行为“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四)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单班入井超30人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m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

整治措施:一是按照《禄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省州对禄丰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十项工作要求交办的通知》(禄安字〔2022〕16号)要求,从政府、企业层面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非煤矿山领域“五个有差距”和“三差、四低、两多”问题,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二是持续提升非煤矿山“五化”能力水平,精准开展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以采代建、以探代采、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抓紧分类处置“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库、停用超3年库,坚决把险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分工:市应急局负责牵头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百日攻坚”行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探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五)全面开展自建房和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自建房方面,重点是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燃气方面,重点是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经营的燃气企业;非法充装、非法经营等问题突出的地区;燃气管网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点涉人员密集场所;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的单位。

整治措施:一是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隐患自建房鉴定整治率较低、燃气入户安检率较低的问题,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持续巩固两个领域“百日行动”成效。二是坚持房屋安全鉴定与分类整治同步推进,研究制定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房屋安全监管新机制工作试点,加快构建自建房网格化动态管理等长效机制,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三是全覆盖开展燃气入户检查服务,积极引导居民安装燃气报警器,建立液化气气瓶溯源制度,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对燃气违规行为一律进行顶格处罚。

责任分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自建房和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六)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油气储存及化学品储罐区;涉及“四区分离”改造企业;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建设生产运行年限较长,设备疲劳、管道老化、系统故障率上升的化工装置;化工产业转移承接项目落地审批、安全审查及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化工项目制度建设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迟缓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强化危化品全过程、全链条、全品种监管,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各个环节,在项目规划、建设、投运各个阶段,严把安全准入关,严防新的风险点。二是规范提升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完善实施“一园一策”,推动园区外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或搬迁入园。三是全面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建立线上台账,开展分类整治,推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老旧装置依法淘汰、改造提升和常态化严格管控。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

责任分工:市安委办(应急管理局)、禄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七)全面开展景区景点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

整改重点:A级旅游景区景点滑道、玻璃栈道、皮划艇等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力度,确保机电、游览、娱乐、紧急救护等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景区旅游大巴安全运营,危险地段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警示标志规范清晰,安全巡查、定点防护措施落实,决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决不能出现伤亡事件。二是结合A级旅游景区年度复核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强化高峰期应对,细化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有效维护旅游景区安全秩序。三是加强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不擅自到未开发和未开放区域旅游。

责任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景区景点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八)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四名一文一传”(四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一文:文物保护单位;一传:传统村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酒店民宿、物流仓储企业、燃气经营使用场所、住宿10人以上经营性自建房等。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落实风险隐患“三

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做好“不放心场所”管控,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二是推动基层群防群治,加快建设乡镇街道“一队一站”,发动城乡居民开展“三清三关两规范”活动(清理楼道、厨房、阳台,出门或入睡前关火、关电、关煤气,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规范用火用电),强化“小火亡人”火灾防范,对重点地区要“开小灶”。三是加大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住人、重点岗位人员消防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会将消防安全大检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等纳入安全生产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责任分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九)全面开展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全市钢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在涉高温熔体及液渣吊运或喷溅影响范围内设置人员活动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的粉尘涉爆危险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人员集中作业但是没有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的煤气区域、煤气发生炉和煤气柜。

整治措施:一是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新增“钢8条”“粉6条”隐患,继续曝光一批涉及“钢8条”“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二是严格对照《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推动有关重点工贸企业坚持以固有风险源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依托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强化网上巡查、预警提示、整改销号、工作督办、警示约谈、线下巡查执法等组合措施,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见效。

责任分工:市应急局负责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十)全面开展水电站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水电站、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设施;仍未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的小水电;水库大坝的引水渠、压力前池存在漏水和滑坡迹象;支墩和边坡存在变形;小散远发电企业。

整治措施:一是推动电力企业加强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外协人员(以下简称“三外”)的准入管理,坚决抵制和清退资质不符、能力低下、事故多发单位,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问题,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二是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和水电站、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确保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三是提前研判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电力供需形势,扎实做好电力供需监测预警工作,密切跟踪蓄水存煤、负荷管理情况,强化底线思维,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证电力安全保供不出任何闪失。

责任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水电站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十一)全面开展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百日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整治措施:一是深入实施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新标准重新评定现有平安校园,推进卫生健康、防溺水、防欺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有效降低中小学生伤亡人数。二是夯实学校安全设施基础,确保今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均达到100%。三是着力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强化警校联动、家校社协同,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涉校涉生事故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好教育教学秩序。

责任分工: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责任抓好落实。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上交通、铁路沿线、文化、商务、危险废物、农林牧渔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积极自主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高效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巩固提升一批制度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市级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盯季节性风险、行业性隐患、反复性问题,按照一个行业(领域)一个方案的标准,迅速制定细化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采取超常规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覆盖自查自纠,做到有认识更要有行动、压责任更要扛责任、有措施更要有结果,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乡镇、市级有关单位要对照“百日攻坚”和《楚雄州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再梳理、再摸排、再聚焦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实行清单化建档立档、落实项目化管控措施,最迟要在年底前建成动态管控机制。

(三)盯紧盯牢事故易发多发企业。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梳理多次执法、多次督办、多次事故企业;违法发包、层层转包的生产和施工项目;新成立小微企业或新建成投产的项目企业;实际负责人与名义负责人不一致的项目企业;小矿山、小化工、小烟花、小渡口、小水电等小散远单位,建立事故易发多发企业清单,按照管理权限,逐企、逐户、逐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到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到各级政府,严密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曝光问题、挂牌督办等举措,形成治理闭环。

(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梳理总结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条、州100条、市103条细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国务院和省、州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列出未完成任务和进度滞后任务清单,把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性成果,落实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确保问题真查真改、管理常态长效。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市级有关单位要向前一步加强中央、省、州驻禄企业安全监管,动态掌握所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各乡镇、市级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部署要见事见人,强化分兵把守、分口负责。市级重点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事故易发多发“小散远”企业、严重违法行为,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各方力量、落实群防群治。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六)严格跟踪问效。市安委办要敢于牵头抓总,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对不放心地区、不放心企业、不放心单位要理直气壮发出提醒函,必要时要组织约谈警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月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到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行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到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请各牵头单位最迟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4个清单”、事故易发多发企业清单、未完成任务和进度滞后任务清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及传真:4122069

电子邮箱:lfxajjbgs@163.com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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