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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2022〕1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明确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楚政通〔2022〕44号),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市长窦小军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研究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常务副市长协助窦小军市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能源、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油气管道保护、小水电站以及电力运行、建设,国土空间规划,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含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金属冶炼,消防安全等行业或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打击矿山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工作;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机构编制等工作。

副市长田仁波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副市长马利锋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及其事故防控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存储(使用环节)、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副市长夏颖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校园安全、校车使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大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和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副市长高丽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地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城镇燃气,公路、铁路、水路建设,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物流运输、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张彦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务、森林草原、民政、烟草、气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农业机械、渔业作业、农药使用、农村沼气、水库、森林草原防灭火、养老服务、滇中引水工程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高俊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旅游景区景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车辆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保障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夏方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商贸、邮政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成品油流通、邮政寄递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李艳刚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重点抓好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工业园区、通信保障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周建勋 协助处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重点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研究、政务督查等工作。

禄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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