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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    点击:[]

尊敬的各城乡居民:

按照省、州统一工作部署,禄丰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现已开始,为方便全市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现将具体参保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5日

二、缴费标准

(一)正常缴费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二)特殊群体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按照380元全额予以资助;

2.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4.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180元予以资助;

5.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按照每人90元予以资助。

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缴费方式

(一)手机自主缴费鼓励缴费人通过以下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2.“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

3.“云南农信”手机APP;

4.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二)现场缴费

1.缴费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缴费;

2.缴费人可以在各乡镇信用社、农行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人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医疗保险待遇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缴费人错过集中缴费期进行补缴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以入院时间为准)。

(二)新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信息登记录入手续,也可通过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新参保。

(三)鼓励缴费人通过手机端口进行自主缴费,正确、完整缴费后生成的缴费电子回单,可以作为有效的电子缴费凭证。

(四)在缴费过程中,切勿相信任何转账短信,不能点击任何短信链接,务必提高警惕,严防网络诈骗发生。

(五)在保费缴纳过程中,征收人员绝不会向缴费人索取任何手续费,请务必到正规窗口缴纳费款,若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8-4142707

业务咨询电话:0878—6019275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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