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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 育儿补助的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广大市民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禄丰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决定从202311日至202512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二)享受标准

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三)资格认定标准

1. 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 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11日零时后出生。

3. 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禄丰市。

4. 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 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 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 委会和乡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3. 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公示五个工作日。

4. 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五)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六)申请时限

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七)办结时限

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村委会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市卫生健康局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

二、育儿补助

(一)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

(二)享受标准

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三)资格认定标准

1. 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 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11日零时后出生。

3. 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禄丰市。

4. 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 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 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

2. 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禄丰市等情况


咨询电话: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08784132115


附件:1. 云南省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申报表

2. 云南省育儿补助对象退出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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