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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年产三万吨有机肥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日期:2025年04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1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年产三万吨有机肥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仁兴镇银沙村委会大坪坝

 

禄丰正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禄丰市仁兴镇银沙村委会大坪坝,租用云南铭鹏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场地,新建年产三万吨有机肥料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占地面积50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2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生产噪声。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入场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和及时清扫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原材料堆放采取遮盖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场地的废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居民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原料堆场(发酵过的牛粪和鸡粪)废气(氨、硫化氢)采取堆场三面围挡+顶棚+地面硬化,原料上覆盖塑料薄膜等措施,原料堆场应按防渗、防漏、防溢流、防雨的要求建设,外排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褐煤原料堆场扬尘采取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及地面硬化和洒水降尘措施;混合搅拌废气(颗粒物)采取设置密闭罩;破碎造粒筛分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废气(氨和硫化氢)采取集气罩+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废水收集池(依托租用场地的废水收集池)进行处理后,委托当地居民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保养措施。(4)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与废布袋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有机肥生产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置达到100%。(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4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年产3万吨非金属废料再生利用建设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平浪盐矿闭坑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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