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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15日   作者:   来源:环保局    点击:[]

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禄丰的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统筹推进改革、法治与平安建设。按照中共禄丰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坚持学法用法,完善制度措施。现将禄丰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法制度。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制度。持之以恒开展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和干部在线学习、学法教育培训。深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八个标志性战役”“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编制发布全县生态环境普法责任清单,推进“双普法”工作落细落实。扎实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充分利用“以案释法”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间,实行限时办结。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依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更新。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楚雄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楚办字[2020]10号)的要求,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全面落实《楚雄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治[2014]853号)规定移交环境违法案件,及时办理答复检察建议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规范环保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办法》、《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接受上级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严格规范作出环保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2020年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执法监管153家次,其中检查涉危险化学品企业26家次,涉危险废物企业35家次,涉非煤矿山18家次,涉核与辐射33家次,涉尾矿坝1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发现问题332个,提出整改要求440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件,其中,行政处罚6件,处罚金额82.465万元。刑事移送1件。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助力作用。禄丰分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环保行政执法。为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发挥法律顾问的保驾护航作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普法教育。分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关于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2020年在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3件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商。法律顾问就法律条款的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行政处罚的听证、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把关和解答,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份,意见6条。2020年,禄丰分局一没有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主要领导也没有出庭应诉情况;二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

(五)严格落实24小时12369环保投诉电话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信访问题,确保各项环境应急工作能够在第一时间响应和妥善处置。2020年,共办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平台举报、“12369”投诉等信访件102件。

(六)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效能。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审批、主动服务、急事急办、难事巧办”的原则,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间,实行限时办结。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依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更新。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计5类,共计10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处罚类82项、行政强制类8项、行政检查类8项、其他行政权类3项。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已按“3550”(项目审批50天)工作推进完成,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件,即“政务服务+互联网家”的办事模式。按照投资办件要求,办件时限压缩一半,再压缩一半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全面落实《楚雄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管途径和问责机制,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和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公布。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环保行政执法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积极推行“三项制度”,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尽早发现、主动出击、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新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党组加强对生态环境法治政府的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工作上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法治禄丰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结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普法方案、法治单位创建办法。把依法治理纳入单位对所属股室站队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保全县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贯彻《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推进行政事权规范化、法定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六个ー”便民行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运行等落细落实。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三)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禄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坚持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项目资金安排等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各类重大行政决定和涉及公众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决策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五)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行

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依法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确保持证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委托、授权开展行政执法。细化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执法过错和不当行为。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管控和层级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制度,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机关的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和信访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畅通污染投诉渠道,依法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处置生态环境突发事件。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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