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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乡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作者:中村乡党政办公室   来源:中村乡    点击:[]

中共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来,中村乡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禄丰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在乡、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乡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我乡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中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年度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村乡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站所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得到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制定下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考核办法、重点任务分解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机制。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4次研究部署依法治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政府办公会议4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带头从自身做起、从实践抓起,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运用法治手段推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认真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创新建立“以案释法”每周一工作例会学法课堂。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加快推进法治进程。

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将法治课纳入干部培训及万名党员进党校教学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形成全乡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依法治乡责任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乡的自觉性。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窗口、法治干部建设。

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发挥学习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同时,建立学校法治宣传文化长廊和法律图书角,举办法律知识趣味竞赛、编排法治宣传小品等,倡导师生共同学法、共同守法,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积极开展共开展法律进校园讲座。

(三)强化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

一是宣传教育先行,持续推进“法律六进+N”工作机制落实。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充分利用各村组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户长会及各种培训的时机,深入村组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有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二是组织开展各类互动宣传,根据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和普法任务清单,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法律法规颁布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组织相关职能站所开展“3月综治宣传月”“4月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现场在主要街道、路口、各村群众集中点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向政府献计献策、反映问题、加强监督设置平台,并在乡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沟通和互动效果。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推动“大联动、大普法”工作格局的形成。三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合理有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2年工作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到辖区内的8所小学和1所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18场次,培训师生1800余人次。集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法律法规的普法面授活动,以案释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职权中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四)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根据《楚雄州司法局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第二批“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动作的”〉通知》(楚司联发〔2022〕5号)要求,组织推荐两个村申报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经乡党委初审,州市两级评审,山前村委会成功创评第五批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目前,全乡9个村成功创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评成功1个。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乡4个村争创州级民主法治示争,创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各1个。二是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村推荐、司法所初审、乡党委研究审定的程序,完成全乡9个村45名法律明白人的推荐上报,建立了中村乡“法律明白人”档案库。依托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契机,组织全乡45名村级“法律明白人”开展了两期法治理论培训。培训班上,突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国有土地管理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农村适用的行政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辅导培训。通过培训,为实现到2024年底,全乡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聘请市级知名律师担任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由市级指派的法律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派出所、司法所及乡综治办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9个村委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村委会担任法律顾问,确保全乡9个村委会每个村都有1名市级法律顾问,1名乡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全乡农村基层组织法律服务全覆盖。抓实乡法律服务中心和9个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工作,加大公共法律事务的宣传,充分发挥聘请法律顾问做好政府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把关,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四是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两类”人员的家属、单位、本人及所在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大对婚恋纠纷、土地纠纷、林地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2022年乡人民政府专题研究综治工作5次,积极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矛盾纠纷处理会议3次;制定工作计划和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命案风险防控包保工作方案,全年共排查11次,全年摸排151件,化解148件。

)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度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投标。2022年,中村乡共完成项目交易9个,项目总投资254.30万元,成交金额244.21万元,节约资金10.09万元。未发生过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和银行借款等事件。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年内召开集镇停车收费听证会1场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一律经乡党委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末位表态制度。对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廉政。2022年度共召开政府办公会5次,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38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将25项重大事项提交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均由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四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会商分析等方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现行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完善《中村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村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账制度》《村级财务乡代管制度》《村务监督管理制度》等经济制度,没有违反财金纪律情况。进一步完善出差审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政府文件印发和作出重大决策前,转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和精度,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公开的内容全面公开到位,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推进“减证便民”“放管服”改革成果。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和办不成事窗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二是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清理行政事业项目,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三是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相关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对全乡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完成重要工作任务、工作效率、提供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四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自治。在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治理指导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村规民约全覆盖,实用可用,并引导村民普遍认同和遵守,扎实推进平安中村创建活动。五是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村、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等工作的落实力度。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乡依据事权和职能,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推进执法,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执法力量,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站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标准。凡审核范围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拟作出前,均由本站所或司法所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均不得作出决定。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中村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站所对职责范围、执法流程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通过广播、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严格确定不同站所、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大力支持行政执法站所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干扰、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不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执法站所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充足。

3.严格执行政府法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移民搬迁安置等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特殊情况委托副职应诉,逐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推动诉源治理,逐步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比重。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度

一是乡人大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乡人大认真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站所部门,同时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了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执法干部,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增强执法干部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扎实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

三是乡人大主席团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首位,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注重监督实效。乡人大主席团组织调研活动对11个站所工作及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真正做到了人民的热点、难点在哪里,人大代表的注意力就放在哪里。在全乡9个村委会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利用人大代表接触群众的有利条件,带动选民积极响应乡党委和乡政府的号召,同时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民情民意,为乡党委和乡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以来,中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治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仍须加强

一是依法治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平时基本由司法所负责,在统筹协调方面仍需加强力量。虽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面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村乡2022年依法治乡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中村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村乡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任务分解清单》但各站所、各村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二是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年初印发了《中村乡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但部分站所没有结合自身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法律法规颁布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二)行政执法方面仍需加强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欠缺、法律素养有待提高。目前,全乡各站所内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较少,部分站所存在只有1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情况。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有差距。目前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音视频记录装备配备方面存在短板,仅有个别站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

(三)法治建设宣传力度不大,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的总结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

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增加经费投入,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人、财、物保障。

(二)进一步落实普法宣传教育“三单一书”制度体系。

紧紧围绕我乡“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根据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进政府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站所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普法工作公共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为中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六个一”目标要求,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破除行政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的改革试点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行政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活力。二是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行在乡、村聘用法律顾问制度,并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企业延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立体化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五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一是坚持行政法律法规普及和政府内部治理结合,增强普治结合的实效。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的法治化水平,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意识,从而促进法治教育的有效推进。二是加强政府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水平。根据我乡实际情况,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的作用,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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