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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禄丰县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1205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禄丰县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3日


近日,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县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禄政办通〔2019〕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根据《精神卫生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6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办〔2013〕135号)和云南省综治办《关于<开展“以奖代补”落实监护人责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综治办〔2015〕1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禄丰县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职责、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对禄丰县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作出规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管理工作关怀帮扶体系,通过“以奖代补”等方法,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有效防止精神障碍患者危害社会案(事)件的发生。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动态筛查评估。每年3月前由各乡镇、村(居)委会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内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含流浪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出的患者名单及时报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和负责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人员比对,对未纳入管理的病人及时进行建档管理,确保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诊断评估工作,并及时将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患者信息交换给公安机关。

二是实施分类管控。根据诊断评估情况,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分类管理。对病情稳定、危险性评级2级及以下患者,由村卫生室、卫生院、负责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单位按照《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及随访。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和近年来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纳入重点综合管理,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医疗机构加强诊疗服务,努力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助尽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三是落实监护责任。每年3月30日前由负责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将全县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和近年来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名单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将名单提供给派出所、综治部门,由各乡镇综治办根据卫生院提供的名单组织所在地村(居)委会逐一落实监护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指定监护人。查找不到原籍的患者,由同级民政部门制定监护人。监护人落实后,由各村(居)委会于每年3月30日前与落实的监护人签订《禄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监管责任书》,乡镇综治办负责梳理汇总责任书签订情况,并将《禄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监管责任书签订汇总表》及时上报县综治办。

四是审核兑现奖补。补助对象:与村(居)委会签订了《禄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监管责任书》,且所监护的患者年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的实际监护人。补助标准:按照200元/月的标准对监护人给予补助,全年2400元,按照监护人实际履行监护责任的月数来进行兑现。补助方式:“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每年兑现一次,次年兑现上年度的补助,兑现时间以资金到位时间为准。兑现程序:村(居)委会负责对上年度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合格的,村居(委)会于每年1月30日前组织考核合格监护人填写《禄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资金审批表》,报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和卫生院逐级审核把关,后由卫生院将《禄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资金审批表》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汇总全县所需资金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经费划拨到卫生健康局账户,由各卫生院负责兑现。

第三部分工作职责。综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的落实”。卫健部门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和评估,建立档案。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规范化的诊疗技术服务,及时兑付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公安机关配合卫健、民政部门做好重精患者的筛查、诊断和评估工作,对重精患者落实管控措施,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处置。医保部门负责做好重精患者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贫困家庭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将“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乡综治办、村居委会负责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台账管理。收集报送“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相关报表。根据卫生院提供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人员名单做好一年一度的责任书签订工作。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政府负责、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卫健、公安、医保、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要求,组织实施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二是部门协调联动。三是严格保密措施。各级各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坚决防止信息泄露情况发生。四是强化督促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及落实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五是严肃查纠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收院救治不及时,导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部门和乡镇,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禄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3日

原件:《禄丰县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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