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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1014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发文字号:禄政通〔2022〕36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禄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二届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禄丰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禄丰站在撤县设市新起点,擘画强市蓝图、吹响崛起号角、争当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关键五年。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人社部、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和《禄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主要阐明“十四五”期间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指导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展望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禄丰市认真贯彻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资稳定等方面都取得新进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符合预期,有效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面对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人社系统主动作为、尽锐出战,坚持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工作任务,人社“战疫情、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

一、工作成效

(一)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实现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1.64万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8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也从2016年的10.87万人次增加到15.59万人次,增长143%;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从2016年的0.6897万人增加到1.1193万人,增长162.2%;贫困劳动力培训人数从2016年的0.0427万人次,增加到1.765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1.57万人次,创业培训0.19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发展。截至2020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4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9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0.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6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当期征缴率达95%,欠费回收如期完成。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2100.24元到2020年的2598.1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从2017年5501.36元到2020年的6286.4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的60元/人/月增加到2020年的103元/人/月。积极推广使用互联网+社保服务,服务方式和能力逐年提升。严格落实降费率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助力企业发展。自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负担累计减轻635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减轻1960万元,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累计减轻514.65万元。落实稳岗返还补贴159家927万元,惠及职工11112人;拨付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补贴20.5万元;兑付8户企业300万元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认定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减免企业5家。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2020年2月,出台《禄丰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参保补助4399人。

(三)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提升。五年来,全县共招聘、引进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0人。截至2020年,全县共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871人,高职、中职、初职占比为3.6:3.4:3.0,高级职称人数与“十三五”初期相比实现了翻番,人才结构更加合理。认真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截至2020年,全县建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5所,“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彝乡名匠”工作室3个,企业培训中心7个,培养高技能人才6549人,彝乡名匠9人、“云南省技能工匠”1人、“彝乡工匠”1人,受到省州表彰的拔尖农村乡土人才88人。获州级以上各类项目评选人才47人,成功申报获批3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积极发挥柔性引才对本土人才的带动和培养作用。

(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县建立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累计对2315家用人单位、230余条用人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105份,补缴社会保险1105人次,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从1.2万人次上升到3.5万人次,劳动合同签订率从80%上升到99.9%。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十三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拳打击恶意欠薪,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842户,涉及劳动者7520余人。受理欠薪、日常投诉等各类案件1164件,结案率均为100%,追回农民工工资2542.34万元,涉及农民工2157人。“十三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化解工作成效显著,全县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926件,涉及劳动者926人,涉及金额4652万元,结案率100%,超过了结案率达90%以上的目标。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妥实施。“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了两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据实代扣。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二五”末1070元提高到“十三五”末的1350元,增幅为28.9%。

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形势压力不减。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就业形势依然比较复杂,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企业招人难问题仍然存在。受地域限制、工资水平、就业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招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存在一定困难。二是技能培训精准度不高,培训与转移就业脱节,培训资源整合困难。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重道远。少数企业用工不够规范,依法参保比率偏低,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偏低。四是疫情的出现增加了不确定性和风险挑战,一些行业的经营压力短期之内还比较大,会引发劳动力市场的一些波动。五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转移就业工作难度较大。

(二)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难度大,续保提标压力持续增大。一是因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要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但保障能力相对不足;二是由于思想观念和法治意识淡薄等原因,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不强,参保率较低,组织动员难度大。加之近年来社会平均工资增幅较大,社保缴费负担日益增加,尽管实施了减税降费政策,但部分企业选择性参保情况突出,少数企业没有依法为职工参保缴费,监督检查措施不多。三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差距较大,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水平偏低。

(三)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发展后续乏力。现有各类人才在产业带动、人才带教培养、成果效益转化等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现有人才的规模、结构、素质与发展需要还存在差距,高端人才引进难。市级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工作压力较大,放宽乡镇基层专业技术评聘政策连续性不够,受岗位职数限制单位内部竞争矛盾突出。人事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有待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风险防控任务艰巨。

(四)劳动维权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新开工项目较多,外来务工人口增加,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投资项目监管缺位,建设领域长期挂靠,层层违法转包、分包,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信访维稳、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压力不减。同时,基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人员队伍力量薄弱,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成效不明显。劳动维权案件性质复杂,涉及人数多,诉讼金额大,解决难度大,给地方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方面,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交叉领导,事务性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制约了社会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服务场所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及基层调解建设亟须进一步规范化。

第二节 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就业优先政策的提出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作用更加突显。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把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这标志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作用已经在更高层面上形成共识,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和快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全市经济形势的预期持续向好,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保体系和提高居民收入提供了最根本的物质基础。

(三)政策法规的不断健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出台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也已正式实施。此外,国家层面还就劳动关系调整、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专门出台意见,这些都为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和州第十次、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促公平,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不忘初心、以人为本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突出重点、坚守底线

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条主线,聚焦困难群体,围绕短板弱项,织密扎牢保障“安全网”,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全覆盖、突出保基本,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

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设置合理预期,立足发展实际,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一项政策一项政策抓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办妥、一年接着一年干好,锲而不舍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政策和资源向更需要的群体和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享有资源,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五、社会协同、多方参与

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奋斗精神和创造精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来。协调各方资源,共建共享,切实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确保可持续性。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标,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人社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推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

一、城乡就业更加充分更加高质量

切实稳住现有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活力,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利保障机制,抓住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契机,创造更多岗位,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实现高质量就业。到2025年,全市“十四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

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

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缴费、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保值增值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努力构建“法治社保、全民社保、惠民社保、便民社保、安全社保、智慧社保”。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16万人、2万人、4.06万人以上。

三、人才队伍更加壮大

统筹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增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快建设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发展均衡、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队伍。人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比例明显增大,人才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人才行业、产业分布相对合理;人才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提高基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年轻有为的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基本保证城区和农村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趋于平衡。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10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800人。

四、人事管理机制更具活力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五、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方式,完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纠纷调处制度,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不低于98%。

六、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便捷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互联网+人社”平台,建设“智慧人社”信息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建成权责统一、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十四五”时期,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指 标

单位

2020年基数

“十四五”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0.61

[3.6]

预期性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万人

0.445

[1.7]

预期性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万人

0.2155

[0.9]

预期性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2.83

≤4.5

预期性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万人次

2.0

2.5

预期性

6.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人数

万人

1.8

2.3

7.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亿元

0.72

[3]

预期性

8.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512

[2600]

预期性

9.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1331

[490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95

预期性

1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41

4.36

约束性

1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2

1.2

约束性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3.95

23.60

约束性

1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2

2

约束性

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66

4.06

约束性

16.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

100%

预期性

1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元/月

2713

300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5871

7100

预期性

19.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162

2400

预期性

20.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146

450

预期性

2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183

300

预期性

22.高技能人才总量

6549

9800

预期性

2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人数

万人

〔1.25〕

〔3〕

预期性

24.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602〕

〔250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2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审限内)

≧90

预期性

2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

%

60

预期性

2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98

预期性

2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

预期性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2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1

3

预期性

30.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年服务人次数

万人次

1

5

预期性

31.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7

35

预期性

六、公共服务

3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41.1

>42.00

预期性

备注:1.〔〕内为5年合计数。

2.表内2020年基数为空的属“十四五”规划新增指标。

第三章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深入落实积极就业创业政策,采取灵活多样、贴近群众、高效便捷的方式,强化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形成市内就近就地转移为主,市外省内、省外相结合的格局。

一、严格落实就业创业各类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降低准入门槛、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二、紧盯新市场主体,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就业;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

三、切实发挥就业资金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加大对困难群体和重点人群的扶持力度,发挥就业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作用,切实发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红利。建立健全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绩效。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一、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创造新的就业需求和就业岗位。落实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等创业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升级,以创新创业倍增就业。

二、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转换,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支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构建“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新秀等评选活动,树立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三、争创返乡创业示范市

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支持返乡创业,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争创返乡创业示范市,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科技人员柔性流动、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型创业。

第三节 盘活人力资本拉动就业

一、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模式。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分领域、分层次有效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高要求。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举办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形成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二、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将从事非农产业的技能劳动者都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

三、围绕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针对“两后生”,继续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易返贫、易致贫劳动力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就业困难群体自身素质,增强“造血”功能。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四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

将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训,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组合拳,推动“产品+品牌+企业+基地”有机结合,把企业工厂建到农村,实现人力物力的转移。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政策,实现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近就业。

三、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落实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创新业务受理方式,保障城乡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等享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就业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为广大企业和求职者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节 加强托底援助保障就业

一、继续完善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制度

持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对大龄、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和失去土地等原因,无法实现市场自主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加强对去产能任务较重、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型地区的就业援助,对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加大帮扶力度。健全“零就业家庭”入户调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专项就业援助制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筑牢保就业底线

强化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制定援企稳岗政策和服务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合理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发挥大企业在稳就业方面的带头作用和特殊作用,充分释放“外溢效应”,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持续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将财政、金融等政策更多用于中小微企业,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难题,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第六节 加强预防与失业调控

一、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针对国内外形势,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监测,建立完善规模性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监测企业人员变动情况及趋势,准确分析判断原因,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欠薪逃匿、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不定期对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进行走访,根据监测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就业服务。

二、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铁路客运和移动通信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及时有效反映就业失业状况,更好服务宏观决策。

专栏1:促进就业重点任务

1.新就业渠道开发。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夜间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型业态,扩宽就业渠道,“十四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

2.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万人次。

3.继续深入实施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切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4.援企稳岗计划。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第四章 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健全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社会保障收入调节功能,实现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细便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让人民群众的社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第一节 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渐进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根据省厅统一安排,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最低缴费标准,调整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继续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给予政策支持。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切实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根据省厅统一安排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助力提高职工技能,降低失业风险。切实优化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优化经办服务。

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大预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推动先康复后评残,促进伤后补偿向伤前预防倾斜。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第二节 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政策,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综合利用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二、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

通过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等手段,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由自愿参保变为自觉参保。鼓励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强化政策宣传,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积极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确保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得到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第三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一、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积极完善并运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推进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提升社保基金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网络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全过程监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全链条、穿透式”基金监督体系。开展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筛查比对,健全完善非现场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健全基金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工作力量,严格落实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推进基金监管规范化、专业化。加大结余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力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完善经办机构风险防控制度

建立健全经办风险防控制度,落实经办机构内控部门设置,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明确社保业务风险点,推进经办业务“进规程、进系统”,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标准统一、融“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于一体的风险防控制度。

第四节 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

一、全面优化配置资源

根据综合柜员制建设要求,统一内设机构,实现内设机构扁平化和经办人员的优化配置。依托综合柜员制和信息化建设,整合经办服务资源,推动建立多险统一申报、受理、反馈机制。对三险种涉及的登记、稽核、风控、大数据分析等共性业务,逐步实现由一个部门提供具体服务,统一调配使用三险的经办资源。

二、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

根据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与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信息化建设、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基金监管等提供应用支持。

三、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统一社保政策、标准、流程,实现业务财务档案的一体化和数字化。加强社会保险大数据的应用分析,为实现“精确管理精细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充分利用金融社保卡推进社保服务便利化、标准化。加快推进社保业务便利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异地可办,实现跨地区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

四、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管理手段完善堵塞风险隐患。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事先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积极做好社保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服务新模式。

专栏2:社会保险重点项目任务

1.完成社会保险扩面目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积极参加失业保险。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到2025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9.16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06万人以上。

2.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计划。以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工伤风险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社会保险标准化工程。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重点标准,基本形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机制和平台。

第五章 坚持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并重相结合 全面提升人才整体素质

围绕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建设需求引领的高水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突出政治标准,立足专业素养,加强规范化管理,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抓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省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精简职称评价体系,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相关倾斜政策,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克服职称评聘唯学历唯论文倾向。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在基层创业。

(二)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职能配置,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革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式。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健全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专业技术人才的基础作用。坚持人才效能最大化与人才价值最大化的有效统一,突破体制性障碍,创新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机制。注重发挥禄丰籍在外人士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人才信息探索信息网,为我市企业联系、利用高级技术人才和最新技术建立联系渠道,为禄丰籍专家、学者回报家乡和回乡投资创业搭建平台。围绕“人才链”构建“服务链”,持续提供优质人才服务,对人才的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创业投资等,实行“一站式”受理服务。

(三)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政府抓推动、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在重点产业领域,探索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通过企业、社会、政府投入等多种筹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各类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高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扎实有效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我市各企业落实落地。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在我市的实施。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培训机构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依托市域内规模以上企业与楚雄技师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试点企业的范围。

第二节 树立人才品牌提升人才效应不断提升技能

(一)进一步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压实各单位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单位力量,盘活用好现有人才资源,加快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二)创建禄丰技能人才培养品牌。“十四五”期间,力争培养、发掘评选出技术技能体现龙乡特色、承载民族文化、技艺精湛独特、成绩突出的“龙乡名匠”约25名。鼓励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富集的乡镇依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优势建设特色乡镇、特色村,打造一批民族民间工艺示范点、示范区。支持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示范点或示范区内开设商铺,兴办工作室,集创新研发、制作生产、带徒传艺为一体,直接面向市场展示、销售产品。落实激励措施,打造1个在全省叫得响的技能劳务品牌。

(三)支持“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众创空间”及“校园创业平台”参与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众创空间”及“校园创业平台”组织技能人员参加技能提升行动。

(四)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

(五)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创新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第三节 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一)加大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力度。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革创新我市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打造更加优良的人才成长环境,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专业技术、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结合科研、生产和服务岗位需求,逐步完善各类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改进评价考核模式、规范流程,强化质量监督,构建和完善能够体现科学人才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三)建立科学的人才考评机制。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的行业特点,不同的岗位要求,探索制定出分类分层次的人才考评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各类人才考评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考评的科学性,确保人才考评的公开性、透明性、独立性、公正性。强化人才工作业绩考核,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才使用、晋升、奖励、收入分配及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

(四)建立高层次人才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设立优秀拔尖人才政府专项津贴和突出贡献人才奖,由政府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人才发展奖励基金,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和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第四节 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坚持“强基础、建平台、抓竞赛、推改革、促提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体制,打造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第五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一、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满足企业、劳动者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服务管理职能职责

落实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责任,健全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司法、财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等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能职责。

三、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机制

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培养、重大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奖励有特殊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员。

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能力,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引导人力资源向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才,丰富人才流动渠道。

第六节 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人事管理政策,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符合行业特点、更加高效的岗位管理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符合特点和需求的考核和奖励机制。优化基层教育、科技、医疗、农技等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

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制度的实施,建立完善能上能下和考核不合格事业单位人员退出机制。

三、构建人事考试工作标准化

加强全市人事考试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合理设置、科学配置;全面落实以考务工作标准化为基础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实现人事考试专业化、流程标准化、评价科学化。

第七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一、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实施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相匹配的职员等级工资制度。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二、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发挥好表彰激励导向作用,不断规范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3: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1.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引导推动人才、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加快向基层一线流动集聚,增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围绕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员组织各类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实用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基层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搭建示范性、引导性、公益性平台。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瞄准教育、水利、农业、卫生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按照省州下达招募任务和基层岗位需求选拔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

4.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5.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6.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云南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拓宽基层单位人员职级晋升渠道,有效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7.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第六章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努力构建和谐

劳动关系

创新和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依法规范劳动用工

提高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推动集体合同制度提质增效。探索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加大对劳动用工登记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作为劳动关系调整首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摸清企业用工底数,动态监管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经济性裁员,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将劳动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认定脱钩,将平台从业人员、超龄劳动者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实现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的兜底保障。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和评价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重点筑牢基层一线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基础,增强协商协调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推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舆情监测和应对。

第二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合理调节企业收入分配差距

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

二、落实企业工资调整各项制度要求

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创新工资评估机制、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按照要求开展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落实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第三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等10项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以建立健全信访长效机制为目标,先后制定完善了信访接待登记、“业务引导员+信访”等六项制度,在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不断迈出新步伐。

二、强化办案管理和指导

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和创新办案指导,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对仲裁工作指导职能,更好发挥仲裁委员组成部门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风险。在市调解组织和乡镇调解组织逐步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工作,逐步完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软件功能。改进完善仲裁办案系统和案件监测系统,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在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加载仲裁服务功能,加大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力度,利用技术手段优化案件处理流程。

三、健全内外工作联动机制

研究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建立健全的案前引导、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情况会商等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联合接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协同处置等工作措施。继续与综治、工会、工商联、司法、法院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每年开展联合督查调研、培训、交流、座谈等。

四、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

合理配备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第四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专项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强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力度。

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作用,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范。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接待、执法服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场所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

三、加大治欠保支工作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度和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重点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体系,及时排查欠薪隐患和处置欠薪问题;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欠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专栏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任务

1.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州统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农民工欠薪整治,依法查处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3.持续推进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加强裁审衔接,提升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4.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工作。

第七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防贫减贫工作,强化防贫减贫工作措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第一节 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巩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强对脱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积极拓宽就近就业渠道,扩大涉农项目建设。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政策。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发挥地域优势,开办产业,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帮扶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现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等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完善输出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能增收”的目标。同时全面实施“回家工程”,发展“归雁经济”,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带动就业者,让农村成为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第二节 加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制度,加强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作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实施由市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已脱贫人口持续参保缴费,提高缴费档次。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更好保障脱贫人口参保权益。建立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第三节 加强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

加大对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以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对农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应培尽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继续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确保就业人数、公益岗位、工资收入“三个不减”。

第四节 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人才,实施差别化人才引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强化乡村人才振兴保障服务,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乡村人才管理网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就业创业。

专栏5:人社帮扶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计划。完善安置区就地就近就业按比例安排机制,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安置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巩固完善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对就业困难的,延续支持企业吸纳、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对自主创业的,给予金融支持、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配备专门场所、设施、人员,推动大型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站(所)全覆盖。将搬迁群众纳入属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搬迁群众需求,建立针对搬迁群众的分层次、持续性、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第八章 坚持整合资源和优化服务并重 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人社全业务信息化为基础,加快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汇聚建立人社大数据资源,探索人社大数据应用,以“数字人社”建设为核心,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完成县级以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充实乡镇、村(社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两名在编干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人社事务协管员进入村两委。按照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硬件水平和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二、加快“智慧人社”建设

强化乡镇、社区(村)的社保服务功能,让群众就近就能办理社保业务。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及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制定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目录,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基于云南人社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移动应用端,以“微服务”模式嵌入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全流程的方便快捷服务。

三、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开展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促进办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建好用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节 加强人社行风建设

一、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养,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能。把行风建设融入尽责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在制定修订政策、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公共服务时,充分对接群众需求,确保“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继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窗口单位服务水平

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岗位,推广“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开发推广业务大厅智能服务终端,分担实体窗口业务流量,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水平,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着力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社保等痛点难点问题。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开展“清减压”,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不断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面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和“厅局长走流程”。

第九章 重点项目计划

坚持重点项目计划引领,实施一系列重点项目计划,支撑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重要政策平稳落地、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第一节 就业创业重点项目计划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以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实施创业孵化示范、就业培训实训、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计划。

专栏6:就业创业重点项目计划

1.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公益性、示范性、综合性职业培训实训基地1个。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将培训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要求。

2.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就业创业信息全市共享和联网发布。建设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平台,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

3.建设返乡创业示范。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育才强企、引才回乡五项行动计划。

4.建设禄丰市双创中心。在禄丰工业园区辖区内构建立体化、综合性、全开放,功能完善、理念先进,集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功能的禄丰市双创中心。有效提高全市劳动者就业机会,培育全方位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加劳动者收入,并具备连续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加快禄丰市工业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5.创业促就业行动计划。继续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10类自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扶持。

第二节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以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实施工伤康复平台、社保档案信息系统等重大项目计划。

专栏7: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1.社保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对社保业务存量档案进行数字化建设,与社保信息系统数据库连接,推进电子档案信息集中管理,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综合利用。

2.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面建成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持续优化,实现全程网上运行和监督。

3.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人社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作平台,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作平台,实现数据汇集、整理、清洗入库,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分发、应用,及时交换数据,确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为事中、事后检查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为开展业务协作提供便利。

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程。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各地区间数据比对,逐步实现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寓认证于无形”。打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生态圈”,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第三节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围绕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建设需求引领的高水平、多层次人才队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专栏8: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1.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加大平台建设,每年计划引进10人,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进一步补齐人才缺口。

2. 建设人才公寓项目。结合禄丰实际建设人才公寓,专项用于引进人才的生活配套公寓租赁,解决引进人才过渡期周转用房,为我市人才引进提供基础条件。

3.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以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能力,更好服务就业创业。

4.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根据省州统一安排推进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实现在大数据环境下工资福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平台。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主要面向辖区内非公企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等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第四节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促进劳动者工资均衡增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专栏9: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1.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工作的综合评价。

2.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建设项目。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示范点、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设,树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典型,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高于98%。

4.基层调解组织、仲裁办案、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加强劳动关系调解“绿色通道”、“互联网+调解”利用力度,简化调解仲裁办案流程,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大于9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大于6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大于98%的目标要求。

第五节 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坚持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共享、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10: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计划

1.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推进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6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2万人以上。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就业补贴、社保待遇、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等“一卡通”发放,推动政务服务、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形成“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第十章强化综合保障措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必须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形成以规划为统领、年度计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制订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规划实施与部门年度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各业务领域之间、横向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共同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加强财政规划与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三节 加强统计监测

加强“数字人社”建设,不断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提升统计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科学的统计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体系,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强化统计监测和评估分析,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和数据服务决策作用。

第四节 做好宣传引导

将规划宣传与规划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投入,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验交流和成就的对外宣传,加大人社领域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鼓舞激励作用。

关于《禄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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