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
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拟建项目位于禄丰市金山镇,使用草原面积为0.0200公顷。
六、拟使用草原的权属:拟使用草原属于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南雄村村民委员会秀良村二村民小组集体草原面积0.0100公顷,中屯村村民委员会中屯一至六村民小组共有集体草原面积0.0100公顷。
七、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已向林权权利人兑付使用林地相关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