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黑井镇、金山镇、妥安乡、一平浪镇、中村乡、禄丰市国有林场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0.889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50.36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禄丰市高峰乡集体林地0.1601公顷、黑井镇集体林地0.0787公顷、金山镇集体林地0.3116公顷、妥安乡集体林地0.0270公顷、一平浪镇集体林地0.2541公顷、中村乡集体林地0.0100公顷、禄丰市国有林场国有林地0.047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