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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多举措扛牢社会救助民生保障底线

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作者:莫浩丽   来源:    点击:[]

市民政局:多举措扛牢社会救助民生保障底线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通过社会救助有责任、落实政策有原则、维护权利有方法、服务群众有纪律,有力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救助管理有责任。坚持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作为事关党的执政之基来抓,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平等拥有申请救助的权利,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同时,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准可为、有名可实,并在疫情期间加大救助协查审核审批力度,保证市域内困难群众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8月为止,全市累计实施困难群众救助8151户16811人,发放资金4408.74万元。其中:城乡低保5795户12736人,低保金3123.9万元;特困供养1343户1352人,发放供养金1064.9万元;临时救助1013户2723人,发放救助资金219.94万元。

落实政策有原则。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重公正、务实效的方针,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救助对象认定规范和救助金管理,努力构建对象精准、待遇公正、标准科学、动态管理的救助工作格局。年度争取本级预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金7895.2万元,上级下达6763.14万元,救助资金的高效保障持久、稳定解决了全市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自2022年7月起分别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到700元/(人.月),低保金执行差额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到5343元/(年.人),低保金执行分类保障定额补助,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特困照料护理补贴分类保障定额补助。动态管理中落实分类定期核查,1-8月符合条件新识别纳入城乡低保917人、特困供养133人,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分类定期核查停发城乡低保1296人,自然消亡停止特困供养60人。

维护权益有方法。作为社会救助的职能部门,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好救助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建立禄丰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人社、医保、住建、教育、车管等多家部门定期研判并统筹做好政策的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信息共享问题,不断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同时,积极协调对接财政部门适时统筹安排资金,确保了每月10日前按时发放救助资金。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和村(社区)指导开展动态管理、规范流程等。

服务群众有纪律。加大“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运用和维护管理,截至目前,救助平台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1242件,办结率100%。充分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村组干部培训、周三理论学习等时机,切实将镇村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功底打牢打实,市民政局主动下沉到乡镇开展业务培训,年内市、乡两级举办培训27场1970人次。适时开展街天宣传,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全市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坚持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学习警示常态化,不断规范各项业务程序,通过以会代训、案例警示、检查通报等形式,强化干部队伍风险防范的意识,有效排除和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低保金等违规违纪情况出现。利用民政公示栏、政务信息等强化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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