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民政局:四举措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禄丰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坚决把“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用好用实惠民政策,进一步推进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三举措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一是积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健全完善《禄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市级和乡(镇)分层审批制度。对遭遇急难的,按照“先行救助”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遭遇重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情况复杂的急难个案,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实施综合救助帮扶。对现行救助政策不能覆盖,但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强临时救助制度与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低保审核确认期间,申请对象家庭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三是不断强化临时救助资金调度保障。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针对上级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情况,适时分配预拨一定额度到乡镇实施“先行救助”,确保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情况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按照“一卡通”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适时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平台发放,保障了资金发放的及时性。2023年,全市14个乡镇预留救助备用金239.6万元。
四是关口前移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形成以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主动发现队伍。充分运用线下走访发现、线上比对监测、平台预警提示、信访诉求及网络求助等方式,不断拓宽主动发现渠道,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重点聚焦申请能力不足、对申请流程不知晓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密切关注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乡村振兴“三类”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尤其是年老、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等群众;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家庭成员就学、就医等负担重的支出型困难群体;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网络求助、来信来访等信访渠道反映救助诉求的群众;受灾情疫情影响比较严重地区的困难群众;经救助后生活仍然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等。要将日常走访摸底、常态化风险排查与定期集中摸排相结合,加强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主动发现救助需求。
2023年上半年,全市已救助困难群众 228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47.08万元。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抓好临时救助工作,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织密编牢兜底保障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