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用好用活主动发现机制提升群众幸福感
近年来,禄丰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市各级党委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部署要求,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落实,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是构建主动发现组织,网络全面覆盖。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形成以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主动发现队伍。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重要作用,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教育、信访、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主动对接获取困难群众重病重残和医疗费用自付过高、因学困难等救助线索和诉求;乡镇不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在辖区发生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期间开展集中排查,并及时督促指导村(社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级民政部门线上比对监测、平台预警提示、信访诉求及网络求助等困难群众线索的调查核实和建立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工作台账;村(社区)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发挥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等方式,精准摸排残疾人、老年人、困难群众等群体底数,建立由乡村振兴“三类”人员、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重病重残、突发意外事故、因病因学导致支出较大等特殊困难群体组成的工作台账,并定期开展巡查走访和动态管理,主动帮助符合政策条件的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
二是完善主动发现接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响应迅速、流程顺畅、措施精准。发现救助线索后,对困难群众主动宣讲政策、了解其申请意愿和能力,并遵循救助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对有申请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的,协助其提出申请。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并协助申请相应专项救助。对遭遇急难的,按照“先行救助”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遭遇重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情况复杂的急难个案,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实施综合救助帮扶。对现行救助政策不能覆盖,但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三是拓宽主动发现渠道,拉近干群关系。充分运用线下走访发现、线上比对监测、平台预警提示、信访诉求及网络求助等方式,不断拓宽主动发现渠道,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建立《禄丰市社会救助信息共享运行机制》,聘用特邀社会救助监督员,为分层分类实施救助提供线索来源,通过发放《农村低保到户明白卡》,让群众遇有困难、困惑时,明白监督或咨询联系人是谁,定期不定期抽查14个乡镇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情况,确保24小时畅通,加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件办理,形成了政府救助与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救助相衔接的救助服务新格局。
2023年上半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 12521人、发放救助金2110.71 万元,特困供养对象 1484人、发放基本生活金 1051.5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 2287人次、发放资金147.08万元。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