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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五、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十六、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十七、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十九、支出预算明细表(基本支出)
二十、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
二十一、支出预算明细表(基金支出)
二十二、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十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二十四、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五、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七、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县财政局对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拟定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临床用血质量。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15.管理、指导禄丰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管理机构:
局机关内设股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股、法规监督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股、疾控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信息统计股、防治艾滋病股、中(彝)医科教健康产业发展股。
2.公共卫生机构: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县卫生监督所;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县级公立医院:
(1)县人民医院;
(2)县第二人民医院;
(3)县中医医院。
4.14个乡镇卫生院:土官镇卫生院、恐龙山镇卫生院、金山镇卫生院、中村乡卫生院、罗次中心卫生院、勤丰镇卫生院、仁兴镇卫生院、和平镇卫生院、一平浪镇中心卫生院、彩云镇中心卫生院、高峰乡卫生院、广通镇中心卫生院、妥安乡卫生院、黑井镇中心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急救服务;
2.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发展中(彝)医药产业;
4.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5.积极探索和推进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6.积极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增长与本地区经济发展协调一致;
7.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禄丰县卫生健康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差额预算单位17个。下属预算单位20个,分别是: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3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管理机构,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3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14个乡镇卫生院。
部门编制106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1030人。在职实有444人,离退休人员37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70人。财政全供养131人,财政部分供养313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18辆,其中财政供养车辆9辆。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6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83.6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县级三家公立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县级承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6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60.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83.6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县级三家公立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县级承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6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0.1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对比,减少1068.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县财政局另文下达。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是: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6.75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04.8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96万元;
“210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336.71万元;
“2100201.综合医院”,主要用于县级综合医院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工资617.69万元;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主要用于县级中医医院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工资60万元;
“2100302.乡镇卫生院”,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生活补助83.15万元;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429.56万元;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主要用于县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62.70万元;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主要用于县妇幼保健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520.75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8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9.16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2.57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保障支出133.47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分别是:
一、301.工资福利支出2497.18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支出1216.78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383.38万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303.1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9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0.1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52.57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支出5.57万元;“3011203.失业保险”支出0.29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3.9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33.47万元。
二、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支出9.50万元;“30205.水费”支出4.90万元;“30206.电费”支出5.40万元;“30207.邮电费”支出9.70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6.80万元;“30213.维修(护)费”支出2万元;“30216.培训费”18.4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支出27.66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7万元。
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1.33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支出39.63万元;“30302.退休费”支出1022.18万元;“30305.生活补助”支出89.52万元。
3、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分别是: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县财政局另文下达。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县财政局另文下达。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4.农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农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资金、农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财政供养公务用车数量预算标准没有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立项依据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技术规范要求。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费立项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国计生协〔2008〕3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8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楚雄州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2〕59号)及《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禄政办通〔2012〕3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云发〔2008〕2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项目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概况
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项目基本概况
(1)为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努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最大程度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抓起,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3)对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需由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用,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分级承担。
(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少生、优生,降低生育水平,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对国家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分别按综合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中医药6类分类组织实施。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项目实施内容: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代缴医疗保险、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抚慰金、独生子女保健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1.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0〕31号),我县2020年辖区服务人口数为43.23万人(按2018年底人口数),补助标准74元/人,2020年县级财政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5.16万元。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项目县财政预算安排285.84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5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8.30万元、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代缴医疗保险163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39.60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12.24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13.68万元、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抚慰金4.50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1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死因登记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州卫健委统一安排,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以购买服务方式由禄丰阳光医院具体负责,乡镇卫生院配合完成随访和筛查)、卫生应急、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2020年新增)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等服务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中基础档案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免费基本避孕服务、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检查、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等服务项目。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县中医医院负责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县卫健局项目办公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县医共体健康管理中心负责综合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绩效考核。项目绩效考核单位每年开展4次考核,县卫生健康局不少于2次的考核和督查。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实施计划
于2020年10月底前,实现100%目标人群参保,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努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最大程度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目标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大于等于80%;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等于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大于等于8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6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等于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等于6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4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大于等于45%;非贫困地区“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大于等于20%;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大于等于95%;听力筛查率大于等于95%;对象档案建档率等于100%。资格确认准确率大于等于9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98%;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在中长内得到提高;对象满意率大于等于95%。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及计划生育事业项目2020年
绩效目标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等于98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等于307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等于13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等于1857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等于100%;资金发放到位率等于100%;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336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4320元/人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三级1920元/人年;二级2880元/人年;一级3840元/人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768元/人年。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0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445.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02.64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和正常晋升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将在2020年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予以公开。
(四)其他
1.禄丰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医疗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只编制财政差额预算补助经费。
2.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预算管理方式,收支差额部分未有列入年初预算。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按月审批,根据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情况给予全额补助,不列入年初预算。
由于部门内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多样化,部门预算编制不全面、不完整,收入总体情况不能分别按“部门财务收入情况”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进行说明。
附件:禄丰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4.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5.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8.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政府采购情况表
14.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15.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6.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7.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8.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9.支出预算明细表(基本支出)
20.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
21.支出预算明细表(基金支出)
22.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3.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24.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25.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7.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8.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29.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30.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