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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一平浪镇禁止乱扔垃圾保护环境卫生告知书

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作者:   来源:一平浪镇    点击:[]

一平浪镇广大人民群众:

大家好!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环境卫生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们身心健康。一平浪镇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垃圾乱丢乱倒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生活环境。为了营造整洁、美观、和谐的居住环境,提升我们生活品质,保障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特向全镇范围内所有单位、群众发出如下告知:

——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减量。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参与的工作。请大家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比如: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地膜、废旧衣物等)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将可回收物拉至废品收购站,其他垃圾按规定投放至指定点,确保各类垃圾得到正确的处理。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

——严禁乱堆乱放垃圾,从严处罚乱堆乱放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公共卫生规范,严禁在公共场所、道路、山林、河道等区域乱堆乱放垃圾。任何形式的垃圾乱丢乱放行为,不仅影响了我们的居住环境,也破坏了生态平衡,给清洁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对于生活垃圾,请大家投放到村内指定的垃圾桶、垃圾箱中,不要随意丢弃在公路、村间道路、广场、山林、河道、坝塘、荒坡等区域。

对于建筑垃圾,单位或居民在进行建设活动时,应自行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切勿将建筑混合料、土砖、碎石、渣土、木头、木条等废弃物投放到生活垃圾箱或垃圾桶内,更不得倾倒在公共场所、道路、山林、河道等区域。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乱丢乱放垃圾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理。对于个人,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单位,将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为了加强对垃圾乱扔乱倒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一平浪镇已设立举报电话。我们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垃圾乱扔乱倒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根据举报线索价值对举报人进行50—500元不等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全程保密。

一纸一屑煞风景,一举一动显文明。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家园,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卫生、环保的生活习惯,共同守护我们的一平浪镇!

举报电话:0878-4826371

一平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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